大解朱留王
即“大武神王”(93页)。
即“大武神王”(93页)。
见“越里笃国”(2191页)。
布依族传统戏剧之一。亦称“跳神”。流传于贵州花溪、安顺、长顺、平坝、清镇、紫云等地布依族、汉族民间。相传明洪武(1368—1398)初年,随明将傅友德(?—1394)南征的士兵因思念故乡而创造此戏种。
1638—1703清朝大臣。满洲正黄旗人。伊尔根觉罗氏。先世居瓦尔喀。顺治进士。自康熙七年(1668)起,历任刑部郎中、内阁学士和礼部、户部右侍郎。十六年(1677),擢工部尚书,旋调吏部。时“三藩”
见:齐齐哈尔城”(869页)。
见“奥德玛发”(2254页)。
?—1234金末大臣。本名栲栳。东北路招讨司人。女真族。乌古论氏。由护卫累官至庆阳总管。天兴元年(1232),迁察、息、陈、颍等州便宜总帅。二年,哀宗在归德(今河南商丘),运粮400余斛济之,请哀宗迁
清四川瓦寺土司。藏族。乾隆二年(1737)以随军征战功,赐宣慰使职衔。四年(1739),批准管辖三齐寨番民,因抚驭失宜,与三齐寨民连年构衅,自相残杀。六年(1741),三齐寨聚众千人赴省告,欲脱离瓦寺
见“乌鲁”(331页)。
见“者勒蔑”(1348页)。
契丹建国后,官制分北、南,分治契丹本族与汉、渤海等族。其官称,除大量袭用汉官外,亦保留了部分契丹本语的官称。总汇见下表。详况分见诸条。契丹语名称相当汉职 (或职司)出 处于越建国前,掌部落联盟军政实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