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母桥
见“河厉桥”(1506页)。
见“河厉桥”(1506页)。
西藏珞巴族苏龙为奴隶主所服徭役之一。专指为主人围庄稼地栅栏的人役。一般由男性服役若干天。期间由主人供食。
明代云南南甸傣族首领。百夫长刀贡孟之孙。建文三年(1401),祖卒,袭南甸百夫长。永乐五年(1407),入贡方物马匹,钦命升任腾冲千户所(治今云南腾冲县)千夫长兼试千户。请照湾甸州刀景发例,另立衙署,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乾隆四十年(1775),恭格族弟巴雅尔拉瑚率众归清,封札萨克一等台吉,建旗。分设4佐领,隶巴启色特启勒图盟,归喀喇沙尔(今焉耆)办事大臣兼辖。四十八年(1783),赐世袭。牧地在南
清代经营旗地生产的农庄头人。①皇庄、王庄、旗下官庄等,系官设,通例每庄设庄丁10人,以其中一人立为庄头,管理生产、公差、纳粮、纳银、杂供等事。其缺,例以其子弟顶补;被革,则调充他庄庄丁。受屯领催监督,
见“积庆宫”(1881页)。
见“博木博果尔”(2153页)。
藏语音译,“达秀”意为“支差组”。全意为“支差组的首户”。旧时西藏藏北牧业区差巴(支差的人)等级之一。支差者依贫富分为5等,达秀阿妈居其首。一个支差组3年清点一次牛羊存栏数,最多的一户称之。负责通知部
见“使高昌记”(1457页)。
?—1767清代卫拉特蒙古土尔扈特部贵族。※阿喇布珠尔孙,※丹忠之子。清乾隆五年(1740),袭多罗贝勒,因年幼由理藩院遣官代理。十八年(1753),授札萨克。二十四年(1759),主持部务。三十二年
清代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帕啻沙卜伯克、帕提沙布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巡察,缉捕违法、偷盗者,并管理监狱等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