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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元通制

元代政书。元丞相拜住等修纂。至治三年(1323)颁行。是仿金《泰和律》例,集世祖朝以来法规法令编纂而成的法令类编。据明焦竑榅《国史经籍志》著录,全书分为88卷。《元史·英宗纪二》载共2539条,包括制诏(94条)、条格(1511条),断例(717条)三纲,此外尚有令类(孛术鲁翀《大元通制序》作别类)一目(577条)。比照金《泰和律》,其制诰相当于津,条格相当于令并包括格式,断例相当于律。为元代一部基本上定型化的法典。自颁布至元亡止,前后执行四十余年。全书早已散佚,仅北京图书馆藏有此书条格部分(内阁大库明初墨格字本)6册、22卷、646条,于1930年作为珍本书籍影印出版,书名《通制条格》。内容详该条(196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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