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马
壮语音译。亦称“总方”。旧时广西左、右江流域壮族土官家奴的头目。通常自※“郎包”(家奴)中提升。职责为:替土官送信、催派夫役、统管家丁等。其人身仍属土官所有,除受田耕作,收获归己外,亦奉命传讯或捕捉人犯,并趁机仗势欺凌民户,勒索钱物。
壮语音译。亦称“总方”。旧时广西左、右江流域壮族土官家奴的头目。通常自※“郎包”(家奴)中提升。职责为:替土官送信、催派夫役、统管家丁等。其人身仍属土官所有,除受田耕作,收获归己外,亦奉命传讯或捕捉人犯,并趁机仗势欺凌民户,勒索钱物。
为《明实录》对《西域番国志》之节录。见《西域番国志》(711页)。
?—1738清朝将领。直隶河间(今河北献县一带)人。回族。康熙间入伍,任把总。累迁建昌路都司。雍正二年(1724),补抚标右营守备,奉命镇压贵州布依族、苗族起义。三年,攻占乌蒙,任寻沾营参将。八年(1
清代布鲁特(柯尔克孜)部落名。又译图尔格依格尔部。乾隆二十四年(1759)归附清朝。其首领密尔杂曾获六品顶戴蓝翎。在喀什噶尔城(今新疆喀什)西300余里乌帕喇特卡伦外游牧,隶喀什噶尔参赞大臣管辖。
见“佛阿拉”(1096页)。
见“满济”(2387页)。
见“特楞古特”(1874页)。
见“石虎”(445页)。
1903—约1956伪满军官。热河省土默特旗人。日本陆军士官学校毕业。1932年任伪内蒙古自治军第三军司令。1933年任伪达尔罕王府兴安警察局局长、兴安南省警备厅长。1939年至1945年任伪兴安陆军
蒙古地区佛教大寺院授予的经学学位。僧徒在寺庙中经过学习,获※格不什学位后,再经过10年深入学习,业满,举行典礼仪式,由活佛授予此学位。获此学位者即具有中级僧侣地位而受到礼待,从此可以自由研究深化。
清乾隆嘉庆年间湘西黔东北苗民起义。雍正(1723—1735)以来,满、汉地主、官吏、高利贷者和商人在苗族地区肆行剥削压迫,大量土地被侵占,苗民被恣意欺凌。乾隆五十二年(1787),永绥厅(今湖南花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