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去特若尸逐就单于”(474页)。
清内蒙古诸旗之一。在今内蒙古自治区哲里木盟南部。牧地东界喀尔喀左翼旗,西界敖汉旗,南界土默特旗,北界翁牛特旗。古鲜卑地。唐属营州都督府,后入于奚。辽、金为兴中府北境。明为蒙古喀尔喀部所据,后自该部析出
?—1843清朝将领。又作那彦保。满洲正白旗人。大学士阿桂孙。乾隆五十年(1785),由文生员擢三等侍卫。嘉庆五年(1800),因父功特授正黄旗汉军副都统。奉命勘老河,请将对岸户口稀少之斯板囊、金哈台
见“招讨使”(1375页)。
又称莪昌、蛾昌等。元明时对景颇族、阿昌族先民的称谓,即唐以来之※“寻传蛮”。主要散居于澜沧江上游以西到伊洛瓦底江上游地带。部分由于接受了附近汉、傣民族的经济文化影响,分化为近代的阿昌族;发展比较落后的
见“萨催”(2005页)。
?—1439明代瓦剌贵族首领,又译脱欢、托欢。出身绰罗斯家族。顺宁王※马哈木子。额勒伯克汗之外孙。据《蒙古源流》载,原名巴噶木(一说此为其父名),因被东蒙古阿鲁台太师俘为家奴,覆于釜下,故名“脱懽”(
即“斛律”(2084页)。
南北朝时三峡地区少数民族起义首领之一。参见“冉令贤”(564页)、“向五子王”(822页)。
见“罔留”(142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