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把总
官名。清代在川、滇、黔、湘、鄂、甘等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所置,世袭武职小土官,以当地头目为之,五种土弁之一。秩正七品。负责管理本辖区内各种事项。其革除、贬擢隶兵部。
官名。清代在川、滇、黔、湘、鄂、甘等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所置,世袭武职小土官,以当地头目为之,五种土弁之一。秩正七品。负责管理本辖区内各种事项。其革除、贬擢隶兵部。
波斯语音译。又译为“阿衡”、“阿洪”、“阿浑”等。原意为“教师”。在通用于波斯语的穆斯林中,是对伊斯兰教学者或教师的尊称。在中国为伊斯兰教宗教职业者的通称。常有教长、宗教首领、掌教之意。一般主持清真寺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福河卫。正统(1436—1449)后设。清代福河在黑龙江城东南600里。今有人考定在黑龙江省嘉荫县南结列河流域。
明代哈密首领。永乐六年(1408),奉忠顺王※脱脱命与买住、火鲁忽赤至京贡马,被明廷封为都指挥同知。翌年,又至京贡马。八年(1410),因脱脱沉湎于酒,不理政事,拒属下劝谏,明廷谕其善辅之。及脱脱暴卒
契丹皇族三父房之一。为对辽太祖※耶律阿保机二伯父※耶律岩木后裔的称呼(所称“孟”者,因大伯父※耶律麻鲁无后)。连同三伯父释鲁后裔(※仲父房)和诸弟后裔(※季父房,以阿保机父排行而论)合称※三父房,或皇
清代呼伦贝尔文士。亦作敖拉昌兴。达斡尔族。字芝田。咸丰元年(1851),以佐领职奉命巡查额尔古纳河及乌的河源,归后将巡边经过撰《乌春》。还著有《京路记》、《调查乌的河源》、《田舍诗》和《依仁堂集》等。
书名。作者佚名。约成书于光绪(1875—1908)年间。4卷。卷1是镇迪道所属各厅县图说:迪化县、昌吉县、阜康县、奇台县、绥来县、镇西厅、吐鲁番厅、哈密厅;卷2是伊塔道所属厅县图说:绥定县、宁远县、库
清代随从八旗衙门办事听其支配的人员。①宗室中※不入八分镇国公、辅国公以下六爵,其事务令随旗行走;国有典礼,例无参加朝会、燕飨等特殊优待,皆令咸集于本旗公所,与各级旗官列班望阙行礼。 ②八旗内尚未担任实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格尔洛贝子旗。雍正元年(1723),索诺木达什拒附罗卜藏丹津叛,逃脱归清,封固山贝子。三年(1725),授札萨克,建旗。下设3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1782)
见“耶律德光”(1323页)。
西辽大臣。名又记作剌阿不。契丹族。辽亡前,天祚帝朝,官同知枢密院事。保大四年(1124),见天祚帝大势已去,随耶律大石西迁,在起儿漫(故址在今乌兹别克克尔米涅),立大石为帝,建西辽。受任兵马副元帅,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