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府通判
官名。宋代始置府通判,为知府行政助理。明设于各府,分掌粮运及农田水利等事务。又在少数民族地区任命当地首领为土府通判,为文职世袭土官,秩正六品。给予敕命、印信、冠带,因其故俗,使之抚辑土民,谨守疆土,修职贡,供征调,纳赋税。有相争相仇者,裁决听于皇帝。其考核、品阶、承袭、升迁、革除、降调隶吏部。清沿明制,颁给印信、号纸,亦有不予印信只给号纸者。后部分“改土归流”。
官名。宋代始置府通判,为知府行政助理。明设于各府,分掌粮运及农田水利等事务。又在少数民族地区任命当地首领为土府通判,为文职世袭土官,秩正六品。给予敕命、印信、冠带,因其故俗,使之抚辑土民,谨守疆土,修职贡,供征调,纳赋税。有相争相仇者,裁决听于皇帝。其考核、品阶、承袭、升迁、革除、降调隶吏部。清沿明制,颁给印信、号纸,亦有不予印信只给号纸者。后部分“改土归流”。
蒙古语音译,意为“善射者”。又译默尔根、墨尔根。《元史·忙哥撒儿传》:“默尔杰,华言善射之尤者也”。蒙古贵族以其为尊号,或赏赐善射之将士,以示在社会中的特殊地位。据《元朝秘史》,成吉思汗十九世祖豁里察
明代西北卫所名。其地元时为贵德州,属吐蕃宣慰司。入明后,于洪武八年(1375)正月改置归德守御千户所。治所在今青海贵德。是年五月,其地吐蕃诸部往河州(今甘肃临夏)市马,与明通互市。永乐九年(1411)
土司名。明宣德三年(1428)置。治所在今湖北宣恩县东南。清废。今有苗、土家等民族居其境内,相传苗族是从湖南或贵州迁至此地居住。
见“平淀”(502页)。
参见“纳龙达”(1268页)。
见“可吉河卫”(492页)。
党项羌拓跋部首领。原居于今青海省东南,四川松潘以西。隋开皇五年(585)率部族至旭州(今甘肃临潭境)内附,授大将军。十六年(596)叛攻会州(今四川茂汶),隋朝征发陇西兵讨击,复请降,愿为臣属,遣子弟
清代蒙古官职名。也称参领,相当于满洲八旗的甲喇章京。有印务札兰与掌兵札兰之分,前者在印务处管理旗务,后者指挥监督旗的军务,督饬佐领办理地方事务。小旗设1名,大旗设2名,视每旗佐领之多寡而定。四等台吉待
古代匈奴职官制度。匈奴国家的最高首领是单于,称“撑犁孤涂单于”,意谓“天宇之下的伟大首领”。单于于匈奴中部建立“单于庭”,管辖代郡(今河北蔚县一带)、云中(今内蒙古托克托县)直北方向广大地区,并掌握军
319—360十六国时期前燕国主。昌黎棘城(今辽宁义县西北)人。鲜卑慕容氏。字宣英。※慕容皝次子。才兼文武,干略过人。晋咸康元年(335),立为世子。三年,立为王太子,封安北将军、东夷校尉、左贤王。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