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州判官
官名。州判官为知州行政助理,分掌粮粟、屯田、水利、巡捕、牧马等事,秩从七品。明代亦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土州置此官,以当地首领为之。令其谨守疆土,附辑土民,修职贡,供征调,无相携贰。颁给铜印、敕书,赐冠带,准世袭。有关考核、晋升、降调、革除事宜隶吏部。为数甚少,仅云南镇南、北胜、南安州各1名,贵州省普安州1名。清代称※土州判。
官名。州判官为知州行政助理,分掌粮粟、屯田、水利、巡捕、牧马等事,秩从七品。明代亦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土州置此官,以当地首领为之。令其谨守疆土,附辑土民,修职贡,供征调,无相携贰。颁给铜印、敕书,赐冠带,准世袭。有关考核、晋升、降调、革除事宜隶吏部。为数甚少,仅云南镇南、北胜、南安州各1名,贵州省普安州1名。清代称※土州判。
①即“丘除车林鞮单于”(593页)。 ②即“耶律苏”(1301页)。
即“仆散忽土”(320页)。
参见“黑倭泥”(2228页)。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乾隆三十六年(1771)置。渥巴锡汗从子巴雅尔图多罗贝勒额默根乌巴什裔。初驻牧斋尔(今新疆托里及裕民县一带)。三十八年(1773)徙珠勒都斯(今焉耆西北)。设2佐领。隶乌讷恩素诛克
见“六部奚”(382页)。
旧时云南西盟佤族地区信奉的最大和最高的神灵。传说山林、河流、人类、各种动植物以及自然界的一切都是由它创造的,人们敬畏的“雷神”、“地震神”都是它的儿子。是人类最高的主宰,支配着人们日常生产与生活,五谷
朝鲜族的一种弹拨乐器。流行于延边等地区。类似汉族古筝。始于朝鲜三国时代。伽倻人于勒创制。据《三国史记》载:“伽倻琴,亦法中国乐部筝而为之”。其形“上圆象天,下平象地”。共有12弦,乃“拟十二月”。其后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永乐七年(1409)三月设置之札岭卫均作扎凌山卫。
见“阔端”(2273页)。
明代四川土司名。宣德二年(1427)三月置。治所在今四川阿坝藏族自治州马儿康。属松潘卫。明廷命喇嘛著八让卜为首任安抚使。初,著八让卜尝率众侵掠四邻及遮遏八朗安抚司朝贡者,后受松潘卫指挥佥事吴玮招抚,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