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州判
官名。清代改明时土州判官为土州判,秩从七品。为世袭文职土官。主要管理本辖区的土民事务,修职贡,纳租赋,供证调。颁给印信、号纸、顶戴。其承袭、革除、考核、升擢、降调隶吏部。为数甚少,仅广西阳万州1人,云南新兴州、镇南州各1人。
官名。清代改明时土州判官为土州判,秩从七品。为世袭文职土官。主要管理本辖区的土民事务,修职贡,纳租赋,供证调。颁给印信、号纸、顶戴。其承袭、革除、考核、升擢、降调隶吏部。为数甚少,仅广西阳万州1人,云南新兴州、镇南州各1人。
古族名、古国名。突厥之一部。原属西突厥※五咄陆部。首领※乌质勒,唐武后时渐盛。圣历(698—700)间,迁牙碎叶川(今楚河流域),以为“大牙”。以伊丽水(今伊犁河)的弓月城为“小牙”。下置都督20,各
见“合不频尼”(835页)。
我国自称“布努”的瑶族使用的语言。属汉藏语系苗瑶语族苗语支。主要分布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西部20多个县的部分山区,贵州省的荔波、云南省的富宁也有少量分布。使用人口约有26万。布努语的特点有:没有浊闭塞音声
?—352十六国时期后赵宗王、将领。上党武乡(治今山西榆社县西北社城)人。羯族。末帝石祗弟。封汝阴王。后赵太宁元年(349),石遵即位,封大将军。受遵召,共议诛权臣石闵(冉闵),事泄,遵被杀。石鉴即位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东至鄂罗格依,接本部右翼中右旗界;西至伊克噶札尔阿齐图山,接土谢图汗部左翼右末旗界;南至乌兰陀罗海,接土谢图汗部左翼中旗界;北至巴颜哈喇接土谢图汗部中旗界。有佐领8。会盟于克鲁伦
见“賨人”(2294页)。
清代贵州苗族大起义。因发生在咸丰五年至同治十二年(1855—1873)之间,史称“咸同起义”。参加起义苗民达百万之众,遍及贵州东、东南及中部150余州县,延续达18年之久,是清代最大的一次苗民起义。苗
高句骊国第六世王宫的尊号。亦称“国祖王”或“太祖王”。宫于汉光武帝二十九年(公元53)继位,汉质帝本初元年(146)因年迈退位,此为其禅位后国人给予他的尊号。
①(?—1645)清初将领。蒙古族。巴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七世孙,固山贝子满珠习礼从弟。天聪二年(1628),尚郡君,封多罗额驸。三年,随皇太极征明,因战马多瘠弱受责。崇德六年(16
元明土司名。据《元史·泰定本纪》载,泰定三年(1326)置木朵路。《明史·地理志》称木朵路在孟艮御夷府东,当今缅甸南掸邦景栋与云南西双版纳之间。为傣、掸族居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