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族丧葬习俗。水族人死,进行二次葬,第一次称“假葬”,即※“停棺待葬”;第二次称※开空”。当第二次葬后,如遇亲属或家族中有人染疾或亡故,则请巫师立即毁坟,敞其棺,暴尸于野,以警死者不要作祟危害家人。敞
清代布鲁特(柯尔克孜)部落名。又译蒙古勒多尔部、蒙科尔多尔部。乾隆二十四年(1759)归附清朝。在喀什噶尔城(今新疆喀什)东北伊兰乌瓦斯卡伦外游牧,距喀什噶尔100里,归喀什噶尔参赞大臣辖。
即“清朝通典”(2112页)。
清咸丰同治年间苗民起义首领之一。参见“潘名杰”(2528页)。
?—1709喀尔喀蒙古车臣汗。博尔济吉特氏。※伊勒登阿喇布坦子。康熙二十七年(1688),父死,袭汗号。时准噶尔部噶尔丹掠喀尔喀,随叔父纳木扎勒台吉归清,从众10万余户,受命驻牧于乌珠穆沁诸部界。因年
即“率宾水”(2093页)。
书名。西南民族风物志。3卷。清陆次云(字云次,浙江钱塘人,汉族)撰。为作者宦游西南时所作,自称:“余之所志,有见而知之者,有闻而知之者,缕辑其说,以为宦于此土者”鉴,并考证诸书所载之异同。上卷为“峒溪
清代八旗佐领的名称之一。未定称前,亦作公同、公众、公管、奉公佐领。此种佐领为公举补缺制,与佐领世职制适相对称,为八旗佐领两大类型之一。其来源大体是:一、※无根由佐领,流为多家多姓承管,在清廷派员办理佐
有记为“人皇王归唐”。契丹建国初期的王位之争。人皇王为辽太祖耶律阿保机长子耶律倍。契丹开国时,神册元年(916),倍被立为皇太子。后他献计灭渤海,天赞五年(926),渤海亡,改东丹国,封其为人皇王,主
清代八旗制度中的一种官爵世袭制度。依其定例可分为两类:①世爵,即公、侯、伯、子、男、轻车都尉、骑都尉、云骑尉,其中又分为26等。此内,分两种情况:一是赐予“诰命”文书,得爵者子孙世袭原封之爵;一是赐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