噶勒桑丹津
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藏族。廓尔喀(今尼泊尔)侵略后藏期间,于乾隆五十六年(1791),随丹津班珠尔私赴边与廓尔喀议和许银,被廓尔喀人所劫。同年,返藏,携带信件,内称廓尔喀差头人至聂拉木与噶伦议明各安住牧。次年,被押解入京受审,供称:前此达赖喇嘛令其持元宝350个,被廓尔喀掠180个,余存胁噶尔寺。福康安到藏后,查明事委将其治罪。
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藏族。廓尔喀(今尼泊尔)侵略后藏期间,于乾隆五十六年(1791),随丹津班珠尔私赴边与廓尔喀议和许银,被廓尔喀人所劫。同年,返藏,携带信件,内称廓尔喀差头人至聂拉木与噶伦议明各安住牧。次年,被押解入京受审,供称:前此达赖喇嘛令其持元宝350个,被廓尔喀掠180个,余存胁噶尔寺。福康安到藏后,查明事委将其治罪。
碑铭。乾隆四十一年(1776)清高宗弘历撰文。碑存北京孔庙。碑文记载平定大金川(另有乾隆十四年告太学碑)后,莎罗奔侄索诺木袭土司职,侵扰邻近土司,又联合小金川僧格桑,与各土司构兵,抗拒地方官。清军再次
藏语音译。西藏贵族家族之一。全称帕觉拉康。宅第近江孜。传为不丹帕觉拉康寺一僧人的后裔,此僧因故被遂出不丹,被赐以一座后藏已故统治者的庄园。仅有1女,嫁努玛哇家族,所生子仍嗣承帕拉之名。18世纪上半叶,
参见“内齐托音呼图克图二世”(312页)。
原始宗教形态之一。在母系氏族社会晚期随着生产力的提高和对偶婚的确立,增强了氏族的职能和氏族首领的职责,伴之以灵魂观念的发展,出现了人们对已故先人的崇拜,祈求氏族的祖先和对本氏族做出过贡献者的灵魂保佑其
古代中原称有封地的家族为大家(见《左传》昭五年)。《三国志》等史书以此指:(1)高句骊族社会中的奴隶主(一说为地主)。《三国志·魏志·高句骊传》:“大家不佃作,坐食者万余口,下户远担米粮鱼盐供给之”。
契丹语音译。原为契丹氏族的称谓,建国后遂渐演变为相当于“县”和“大乡”的基层行政单位。契丹诸宫卫、诸部族下均辖有数石烈。诸宫与大部族所辖石烈内设有夷离堇、麻普、牙书;小部族石烈设令稳、麻普、牙书,各司
苗族医药学简称。形成过程中尚未完全与巫术脱离,但已接受汉医影响,有许多行之有效的疗法和验方。初苗民生病多请巫师驱鬼。小病采用推拿、刮、纠、挤等民间疗法;大病请苗医开方采药治之,受汉文化影响,亦有各种验
即“八思巴”(25页)。
即、“龟兹”(1105页)。
书名。清沈宗衍撰。上、下两卷。主体部分成于乾隆(1736—1795)末年,补纂部分成于道光(1821—1850)中期。史实取材于康熙五十七年(1718)岳钟琪率军入藏驱准噶尔,沿途所记之手稿,岳因军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