嘎尔旦
见“噶尔丹”(2499页)。
见“噶尔丹”(2499页)。
唐代纳抚※契丹所置州名。武则天垂拱(685—688)初年置,为唐建契丹十七州之一。据《旧唐书·契丹传》所载,契丹部落首领※孙万荣附唐时曾任归诚州刺史,授右玉钤卫将军,封永乐县公。
藏语音译,意为“三两银元”。西藏地方铸造的银币之一。1913年梅吉、罗堆、多带3造币厂统一合并为扎什造币厂。1933年由该厂铸造。正面中央铸一雄狮,背面为面值、发行年代。正反面共有7个吉祥结图案,较以
甘肃省方志,吴祯撰,清刘卓增订,明嘉靖二十五年(1546)修,四十二年(1563)金台刘氏仕优堂重刻。正文共4卷,卷首1卷,卷1地理志,包括沿革、郡名、分野、形势、疆域、山川、城池、桥梁、里廓、古迹、
十五世纪藏族高僧。又作班丹扎释、班丹扎释巴藏卜。明永乐五年(1407),应明帝邀,赴南京。曾奉明帝命,护送西藏大宝法王德银协巴返藏。后屡奉命出使西域诸地,促使这些民族地区归顺明朝,致使“远夷率服,边境
准噶尔兵器。以铁为腔,长四尺余,制如内地鸟枪,手持施放。既用于战争,也供打猎和“护田”。因有较高准确性,向为喀尔喀蒙古人所惧。康熙二十一年(1682),清内大臣奇塔特出使准噶尔时,噶尔丹曾以其4杆奉贡
见“麦秀·楚成嘉措”(958页)。
见“萧乙薛”(1992页)。
古县名。西汉置。为辽东郡辖18县之一,是西部都尉驻地。后人皆认为,“无虑”即“医巫闾”(山名)之省称与异写。县治在今辽宁北镇县境(一说为县东南大亮甲村)。东汉安帝时(107—125),划归辽东属国,旋
见“南越”(1587页)。
见“苦夷”(133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