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玛
东乡语音译,亦作“哲玛其”,旧时东乡族社会宗教组织。系东乡族穆斯林围绕清真寺所组成的地区性宗教单位,并带有民政性质。其范围大小不一,大者包括数个乃至10几个村落的数百户;小者仅包括一个村庄数十户。由伊玛目、学董、乡老管理。伊玛目为清真寺的掌教阿訇,学董由教民选举产生,一般由德高望重者担任。有权召集哲玛的教民会议,商定聘请阿訇和举行宗教祭典活动、修葺清真寺等重大事务。乡老数人协助学董管理寺务,调解民事和婚姻纠纷及哲玛内的事务,亦由选举产生。
东乡语音译,亦作“哲玛其”,旧时东乡族社会宗教组织。系东乡族穆斯林围绕清真寺所组成的地区性宗教单位,并带有民政性质。其范围大小不一,大者包括数个乃至10几个村落的数百户;小者仅包括一个村庄数十户。由伊玛目、学董、乡老管理。伊玛目为清真寺的掌教阿訇,学董由教民选举产生,一般由德高望重者担任。有权召集哲玛的教民会议,商定聘请阿訇和举行宗教祭典活动、修葺清真寺等重大事务。乡老数人协助学董管理寺务,调解民事和婚姻纠纷及哲玛内的事务,亦由选举产生。
1792—1855清代甘肃地区活佛。嘉木样呼图克图三世。青海省同仁县保安镇年都呼人。仁钦嘉措子。乾隆五十六年(1791),嘉木样二世圆寂后,被土观活佛选认为嘉木样二世转世灵童,由达赖、班禅主持,嘉庆帝
又名《皇朝通典》。书名。清官修。100卷。乾隆三十二年(1767)起纂,五十一至五十二年(1786—1787)间成书。体例与《续通典》同,分为九典。记载清太祖天命元年(1616)至清高宗乾隆五十年(1
?—1643清朝将领。蒙古族。扎赉特部人。博尔济吉特氏。元太祖成吉思汗弟哈布图哈萨尔十七世孙。天命九年(1624),归后金努尔哈赤,赐号达尔汉和硕齐。天聪八年(1634),从征明大同,破堡4。崇德二年
东晋十六国时期郡名。隶凉州。治今甘肃张掖县南。前凉张天锡于凉州置郡于临松山下,故名。北周废入张掖郡张掖县。匈奴一支卢水胡世居该地,后凉龙飞二年(397),卢水胡首领沮渠蒙逊(368—433)起兵取临松
见《蒙古黄金史纲》(2343页)、《蒙古黄金史》(2341页)。
①元封爵。为诸王第四等级封号之一。授驼纽镀金银印。至元九年(1272),定宗贵由孙秃鲁受封,赐龟纽银印。约至元十三年换赐驼纽镀金银印。 ②宜州土丁暴动首领卢成钧的称号。见“宜州土丁暴动”(1530页)
明代青海玉树根蚌寺住持。藏族。四世囊谦王甲根巴日之弟。通过大宝法王噶举派黑帽系五世活佛得银协巴举荐,被明朝封为“功德自在宣抚国师”,赐金印,象牙章。文册载:“凡属囊谦部落僧俗人等,均服从囊谦王室管理”
※葛逻禄三姓之一。又作婆匐。参见葛逻禄”(2184页)。
书名。明倪辂辑。1卷。约成书于万历十三年(1585)或稍后。倪辂为云南昆明县东庄人,嘉靖壬午(1522)科举人,曾任威远(今云南景谷)县令,留心滇史,采白文《白古通纪》(已佚)等书并参录诸汉文史籍编为
南诏名产。又称红藤杖或朱藤杖。《太平御览》卷995引《云南记》云:“云南出藤,其色如米,小者以为马策,大者可为柱杖。”传说赤藤杖乃赤龙胡须所变,滇池水神将此献给人间。韩愈的《赤藤杖歌》有“共传滇神出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