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答驸马
见“亦纳勒赤”(873页)。
见“亦纳勒赤”(873页)。
见“人役税”(33页)。
亦作巴饶克、巴敖克。佤语音译,意为“住在山上的人”。居住在云南耿马、双江、沧源和澜沧等县的佤族自称。大多居于山区,很早就以农业为主,解放前已进入封建社会,是佤族中社会经济发展较快的一部分。参见“佤族”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建立以壮族子弟兵为主的革命军队。亦名“红七军第三纵队”、“红军右江独立师”。1929年12月11日※“百色起义”后建立“红七军”,下辖三个正规纵队和右江农民赤卫军。第三纵队司令为
※契丹部族名。辽圣宗时(982—1031)以所俘唐古(※党项)族民户所置,为圣宗三十四部之一。其部民原为契丹皇族诸宫奴隶,后户口蕃息,时圣宗释免奴隶,置部,取得平民地位。部设节度使统领,隶北府。部族军
清初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高僧。又作伊拉古克三班第达呼图克图、伊拉古克三班。蒙古族。博尔济吉特氏。鄂齐尔图车臣汗第三子。幼年学佛于西藏。顺治三年(1646)与父遣使向清朝通贡。
见“锁南嘉措”(2233页)。
①突厥可汗、西辽皇帝及蒙古一些部首领的称号。又译局儿罕、菊儿罕、菊律可罕、葛儿罕。“罕”又作“汗”。《史集》释为“威武”;《元朝秘史》译作“普皇帝”,意“诸部共主”、“全体之君主”,“犹言大汗也”(《
清帝王和八旗官兵狩猎习武的场所。八旗官兵向以狩猎肄武,演练骑射,服劳训练,故素来重视围场的建立和治理。早在后金天聪(1627—1635)间,即已设有官方控制的围场(天聪九年、1635,定莽古济公主与额
古印信。已收存者有3颗。为乾隆四十年(1775)颁给的官印。形方,边宽10.6厘米,厚3.1厘米。背有小型虎纽,高6.5厘米。边镌有满汉文合璧“乾隆肆拾年九月口日”、“礼部造”、“乾字伍百肆拾伍号”、
旧时云南西双版纳傣族社会关于牛租地租制度。(1)开垦的山荒、鱼塘,如有业主,5年后交租;5年后如业主索讨,应支付开荒费。(2)所租牛只被人偷盗,除赔偿牛外,应交牛租。(3)租牛尚未种田即死去,不必赔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