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办事大臣
清代新疆哈密军政长官。乾隆二十九年(1764)置。驻哈密。下设协办大臣(一作办事大臣) 1员。衙署有章京1员、笔帖式1员、委笔帖式6员、通判(或同知) 1员、巡检1员,管理印房、粮饷诸事。隶乌鲁木齐都统管辖。光绪十年(1884)裁。
清代新疆哈密军政长官。乾隆二十九年(1764)置。驻哈密。下设协办大臣(一作办事大臣) 1员。衙署有章京1员、笔帖式1员、委笔帖式6员、通判(或同知) 1员、巡检1员,管理印房、粮饷诸事。隶乌鲁木齐都统管辖。光绪十年(1884)裁。
元顺帝朝蒙古牧民起义首领。蒙古八邻部人。详见“哈剌那海”(1639页)。
解放前云南省金平、屏边等县瑶族地区村寨头人称谓。据说由来已久。各村寨普遍设置,通常包括寨老、寨主和龙师三人组成。通过选举产生,凡寨中成年男子,只要识字,有办事能力和办事公正及熟识宗教仪礼者,均可作候选
武帝灭亡卫氏朝鲜之战。故燕人卫满,趁汉初燕王卢综反入匈奴之机,聚众千余亡奔朝鲜,投朝鲜王箕准,获封地百里,受命守西边。待人众势强,遂于汉惠帝元年(前194),以武力夺取箕准朝鲜王位,建卫氏朝鲜。时汉惠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嘉靖(1522—1566)间设。《满洲源流考》作托新卫,并注托新河在齐齐哈尔西,入绰尔河。
①(?—1643)后金清初将领。蒙古族。郭尔罗斯部人。博尔济吉特氏。天聪七年(1633),朝后金,献驼马。八年二月复遣弟桑噶尔斋朝后金,甲胄雕鞍、弓矢。七月从征明,入上方堡,由宣府攻朔州。崇德元年(1
明代湖广安定土官。土家族。元末任安定(今湖北南漳县西)宣抚使。至正二十四年(1364,一作二十七年),遣所属长官硬彻律等,以元所授宣抚司印,上缴吴王朱元璋,请改授。置安定等处宣抚司2,命其与弟向思胜分
即“载湉”(1844页)。
藏族部落名。在甘肃碌曲县西仓乡和拉夫关乡。南接双岔部落,北邻夏河县阿木去乎部落,西界青海河南蒙古达日部落。“西仓”,藏语音译,意为“吉祥窝”。约14世纪时,萨迦王朝从西康派一户至此管理该地,生2子,后
①(? —1756)清朝大臣。一作祃木特,又称库克辛玛木特。乌梁海人。初为准噶尔扎哈沁鄂拓克宰桑,驻守阿尔泰山,游牧于布拉罕及察罕托辉左翼。清雍正八年(1730),受准噶尔首领噶尔丹策零派遣,领兵2万
高句骊国第二世王类利(《北史》作“如栗”, 《隋书》作“闾达”)的谥号。一作“琉璃王”,亦称“瑠璃明王”。类利于汉成帝鸿加二年(前19)继位,新王莽天凤五年(公元18)死,此为其死后国人所尊加的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