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孜伯克
①叶尔羌汗国官名。阿拉伯语qazi音译,意为根据伊斯兰教法进行审判的法官,由伊斯兰教人士专任。 ②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哈滋伯克、哈子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办理一切刑名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五至七品不等。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①叶尔羌汗国官名。阿拉伯语qazi音译,意为根据伊斯兰教法进行审判的法官,由伊斯兰教人士专任。 ②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哈滋伯克、哈子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办理一切刑名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五至七品不等。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我国七大古都之一。在河南省西部,背负芒山、面临龙门,洛、伊、瀛、涧四水纵横其间,地势险要,交通方便,经济发达,为历代兵家必争之地,“九朝古都”所在。其具体位置历来有二:①在今洛阳市东北白马寺东。本西周
1879—1950蒙古族抗日将领。内蒙古正黄旗乌兰哈达人。1900年为正黄旗属下披甲。1912年外蒙古穆隆格率军入察哈尔进行分裂活动时,被指派为小组长,后升任团长。1915年赴外蒙古库伦(今蒙古国乌兰
蒙古语音译,又译阿兀鲁黑,《元朝秘史》汉释为“老小营”。古代蒙古人出征时,留守后方或随军的家属、辎重之总称。《经世大典序录·军制》:“军出征戍,家在乡里曰奥鲁”。依蒙古定制,男子充军出征,妇孺则按千户
见“穆特菲勒”(2560页)。
见“玛罕木特”(453页)。
藏语称“却杰”。原为释迦牟尼称号之一。后引申为对闫罗王、神话故事人物、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及高僧等人之称呼。元至元七年(1270)封帝师※八思巴为“大宝法王”。明代亦用之于藏传佛教首领的封号,如封阐化等
(1639或1640、1642—1724) 卫拉特蒙古土尔扈特部首领。又作阿玉气。客烈亦特氏※和鄂尔勒克曾孙。出生时,适逢祖父书库尔岱青率众西徙额济勒河(前苏联伏尔加河)。因年幼,未同行,育于外祖父巴
1160—1227西夏大臣。夏仁宗时(1139—1193)枢密直学士高岳孙。为人忠厚。有治世之才。神宗时常论国事而不被取信。献宗乾定元年(1223),任右丞相,以蒙古势强,夏国日衰,首进和金3策,被采
见“史记”(565页)。
一种笨重的犁杖。亦名“大抬犁”,或“大抬杆犁”。因驾牛不用套,在牛颈上驾横杆,用皮绳连接犁辕得名。旧时流行于今内蒙古和黑龙江省从事农业生产的达斡尔族聚居区。除铧子和犁镜购买外,其余木制部件均自造。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