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硕特南左翼后旗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阿喀公贝勒旗。康熙三十六年(1697),固始汗玄孙噶尔丹达什率众归清。五十年(1711),封辅国公。雍正元年(1723),叙功晋镇国公。三年(1725)授札萨克,建旗。下设1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1782),赐世袭。牧地在大通河南岸。东至吉噶素台鄂兰布拉克,南至和洛海接土尔扈特南中旗,西至布都克图乌兰和硕,北至青海。今属青海海南藏族自治州。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阿喀公贝勒旗。康熙三十六年(1697),固始汗玄孙噶尔丹达什率众归清。五十年(1711),封辅国公。雍正元年(1723),叙功晋镇国公。三年(1725)授札萨克,建旗。下设1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1782),赐世袭。牧地在大通河南岸。东至吉噶素台鄂兰布拉克,南至和洛海接土尔扈特南中旗,西至布都克图乌兰和硕,北至青海。今属青海海南藏族自治州。
苗族契约。又称砍木缺。苗民典卖产业时,无文字契约。甲乙当事者请中人为证,取木用刀砍之成缺。中人授之甲或乙为契。缺之多寡,视典卖价之多寡而殊。由卖方砍木授于买方,以1缺为10,若用百金则砍10缺。
又称舍人。明代,凡受中央政府封敕的少数民族头人或首领,其子孙未承袭父职者,皆为此称。明正统年间(1436—1449),海西女真首领,大批死于卫拉特蒙古也先之乱,明廷所赐玺书尽失。其子孙因无祖、父授官玺
藏传佛教教派名。系噶举派之一支。源出达布派。创派人为喇嘛祥(1123—1193),因在蔡地方建蔡公塘寺,故又名祥蔡巴。其人早期依达布拉结弟冈波巴学法,传“俱生和合大手印”,以此立派传法,谓之蔡巴噶举。
卫拉特蒙古宗教节日。蒙古语,意为“诵经会”。每年六月十五日开始,八月一日结束,共45天。参加经会喇嘛,每天仅吃一顿饭。在此期间,百姓可以前往烧香,但不能在庙内住宿。经会结束后,举行赛马、摔跤等竟技活动
明朝和蒙古俺答汗的和议。东蒙古右翼土默特部首领※俺答汗为解决农牧区之间的经济交流,改善蒙古地区的经济状况,自嘉靖十三年(1534)起,向明朝提出了数百次的“通贡互市”建议,均遭明世宗为首的顽固派的拒绝
宋太平兴国年间,宋军攻取太原灭沙陀刘氏所建北汉之战。五代后周广顺元年(951)正月,后汉河东节度使※刘崇(后汉高祖刘知远弟)于晋阳(今山西太原西南)即位,国号汉,史称北汉或东汉,以侄事契丹。占有并、汾
即“段隆”(1694页)。
490—589隋代佛教译经师。北天竺人。天保七年(556),至北齐邺都(故城在今河南临漳县四十里),受文宣帝厚遇。与昭玄大统法上等20余人一起译经,由法智及居士万天懿担任传语。后以北周废佛,着胡服脱逃
蒙元时期蒙古官名。又译“忽剌孩赤”、“呼拉干齐”。“忽刺罕”意为“盗贼”,“赤”意为“司事人”,即捕盗人。《元史·兵志》:“捕盗者,曰忽刺罕赤”。宋开禧二年(1206),蒙古建国后,委专人执掌该事宜,
1898—1926中国共产党早期革命活动家。字稚青。白族。云南剑川县人。自幼勤奋学习,毕业于大理省立第二中学,以语文、书法见长。1918年去广州。1919年赴法国勤工俭学。1921年冬在巴黎加入中国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