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硕特南左翼后旗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阿喀公贝勒旗。康熙三十六年(1697),固始汗玄孙噶尔丹达什率众归清。五十年(1711),封辅国公。雍正元年(1723),叙功晋镇国公。三年(1725)授札萨克,建旗。下设1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1782),赐世袭。牧地在大通河南岸。东至吉噶素台鄂兰布拉克,南至和洛海接土尔扈特南中旗,西至布都克图乌兰和硕,北至青海。今属青海海南藏族自治州。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阿喀公贝勒旗。康熙三十六年(1697),固始汗玄孙噶尔丹达什率众归清。五十年(1711),封辅国公。雍正元年(1723),叙功晋镇国公。三年(1725)授札萨克,建旗。下设1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1782),赐世袭。牧地在大通河南岸。东至吉噶素台鄂兰布拉克,南至和洛海接土尔扈特南中旗,西至布都克图乌兰和硕,北至青海。今属青海海南藏族自治州。
?—1677清朝将领。又作瑚里布、胡里布。满洲正红旗人。赫舍里氏。世居如穆多哈连。牛录额真吴巴海之子。天聪(1627—1635)年间,擢一等侍卫、噶布什贤章京,屡从征伐。顺治元年(1644),率正红旗
见“步围”(1064页)。
?—955/956喀喇汗王朝可汗,伊斯兰教名为阿布都·克里木。王朝创建者※毗伽阙·卡迪尔汗孙、巴兹尔之子。少年时在阿图什接受伊斯兰教,父死,嗣位。在圣战者支援下击败其叔父卡迪尔汗奥古尔恰克,占领喀什噶
1645—1697清朝亲王。满族,爱新觉罗氏。镇国公祜塞第三子。顺治六年(1649),袭多罗郡王。十六年(1659),袭和硕康亲王。康熙十三年(1674),授大将军,率师至浙江,进征于福建叛清的耿精忠
见“玛罕木特”(953页)。
辽、金户类名。①辽宫户中的一种,为契丹固有的人户。辽代诸宫卫共有正户8万。 ②金代猛安谋克之奴婢释免为良后,止隶本部者称正户。
蒙古地区佛教大寺院授予的经学学位。僧徒在寺庙中经过学习,获※格不什学位后,再经过10年深入学习,业满,举行典礼仪式,由活佛授予此学位。获此学位者即具有中级僧侣地位而受到礼待,从此可以自由研究深化。
见“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一世”(1859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满洲源流考》作讷穆河卫。永乐五年(1407)正月,纳木里河女真首领白百舍等来朝,以其居地置此卫,与甫门河卫、哈鲁门山千户所同时设立,以白百舍等为都指挥、千百户。在今黑龙江省
景颇语音译。汉语称“官庙”。详见“祭官庙”(208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