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撤销特别区
1912年,沙俄策动呼伦贝尔“独立”;1915年11月6日又胁迫袁世凯政府签订※《中俄关于呼伦贝尔之协定》,承认呼伦贝尔为“特别区域”。俄国十月革命后,沙俄政权覆灭,呼伦贝尔上层于1920年1月6日,致电东三省巡阅使张作霖和黑龙江督军孙烈臣转呈中央,撤销“特别区域”。民国政府于1920年1月28日,发布命令,正式取消呼伦贝尔“特别区域”。
1912年,沙俄策动呼伦贝尔“独立”;1915年11月6日又胁迫袁世凯政府签订※《中俄关于呼伦贝尔之协定》,承认呼伦贝尔为“特别区域”。俄国十月革命后,沙俄政权覆灭,呼伦贝尔上层于1920年1月6日,致电东三省巡阅使张作霖和黑龙江督军孙烈臣转呈中央,撤销“特别区域”。民国政府于1920年1月28日,发布命令,正式取消呼伦贝尔“特别区域”。
春秋时期晋国与赤狄皋落氏之间的战争。春秋初,“狄之渠帅”皋落氏居于成周西北、晋都绛东南,即今山西垣曲县一带,与晋紧邻,威震晋都。晋献公在其宠妻骊姬的挑动下,于周惠王十七年(前660)将晋国军队分为上下
1390—1438明代蒙古可汗。亦作阿台王子、阿台汗。孛儿只斤氏。其世系史料记载不一,一说为※成吉思汗弟※哈撒儿后裔,一说为※铁木哥斡赤斤后裔,又一说为※窝阔台之后、鬼力赤之子。洪熙元年(1425,或
运河名。亦名“陡河”、“南渠”。位于岭南西道桂州地(今广西临桂县会仙圩)。始建于唐武后长寿元年(692)。此工程分相思江水为东西两流,分别经过东、西两陡河,使东流注入漓江;西流至大湾通黄桥河,再合永福
藏语音译。吐蕃在河陇占领区设置的官职。职能相当于唐代的刺史、节度及清代的总管、统领。沙州(今甘肃敦煌)设此职,称沙州节儿。有节儿论、副节儿、节儿中官、节儿小官等级别之分。吐蕃著名的东道五节度大使论莽热
即“阿史德奉职”(1234页)。
参见“拉孜”(1366页)。
见“辉特南旗”(2201页)。
①(?—1232)金朝将领。又称“草火讹可”、“草讹可”。因好以草火燎俘虏,故名。女真族。完颜氏。护卫出身。宣宗兴定三年(1219)十一月,以同佥枢密院事行院事于河北。哀宗正大六年(1229)十二月,
1823—1862清朝将领。达斡尔族。姓郭贝尔氏,隶呼伦贝尔旗。咸丰九年(1859)初,以佐领应征,后隶僧格林沁部充营总,参与镇压捻军。十一年,赐号达春巴图鲁。同治元年(1862),任副都统,署直隶提
蒙元时期蒙古官名。又译“摩哩齐”。“莫伦”意为“马”,“赤”意为“司事人”,即掌管车马的人。《元史·兵志》:典车马者,曰莫伦赤。为※“怯薛”(护卫军、禁卫军)执事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