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副都统
清朝管理呼伦贝尔地区的最高长官。雍正十二年(1734),在伊敏河西岸(今海拉尔市正阳街地区)筑呼伦贝尔城,设统领管理。乾隆八年(1743),清政府改设副都统衔驻呼伦贝尔城,称呼伦贝尔副都统衔总管,隶黑龙江将军。光绪六年(1880),改为副都统,管理呼伦贝尔地区。三十四年(1908)裁撤,改设兵备道加参领衔。民国后一度设副都统,不久复撤销。
清朝管理呼伦贝尔地区的最高长官。雍正十二年(1734),在伊敏河西岸(今海拉尔市正阳街地区)筑呼伦贝尔城,设统领管理。乾隆八年(1743),清政府改设副都统衔驻呼伦贝尔城,称呼伦贝尔副都统衔总管,隶黑龙江将军。光绪六年(1880),改为副都统,管理呼伦贝尔地区。三十四年(1908)裁撤,改设兵备道加参领衔。民国后一度设副都统,不久复撤销。
藏族部落名。亦称尼隆大部落。青海“环海八族”之一。在青海湖南岸共和县境内。南抵青海南山,东达日月山与湟源县相连,西越橡皮山与乌兰县相接,西北接刚察县及天峻县,东南接贵德县。气候湿润,水草丰茂,宜于畜牧
见“过折”(575页)。
清代新疆州名。光绪十年(1884)置。治所在今新疆库车城。辖沙雅县。管领村庄190处。7驿站、7卡伦。隶阿克苏道。1913年改为县。居民74000余人,大多数为维吾尔族,少数为回族和汉族。主要从事农业
原始社会后期由若干亲属部落或近邻部落组成的最高一级社会组织。有些地区,母系氏族社会晚期已出现由亲属部落组成的联盟组织。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私有观念也在增长。原始社会后期,各部落之间为争夺土地、牲
?—376十六国时期鲜卑乞伏部首领。陇西鲜卑人。西秦建立者※乞伏国仁之父。先世居苑川(今甘肃榆中县东北)。约东晋咸和四年(329),父傉大寒卒,嗣为首领,率部迁于度坚山。咸安元年(371),为前秦苻坚
①古地名。南朝梁普通四年(523)置,治所在鱼复县(今四川奉节县东)。隋大业三年(607),改为巴东郡。唐武德元年(618),复为信州,翌年,改为夔州。南北朝北周天和年间(566—572),信州蛮※冉
官署名。渤海王国仿隋唐制置。为辅佐国王统治的3省之一,为左省,比唐之门下省。负责审议中台省提出的政令,掌宣纳王命,司礼仪。设左相1,为省长官,比唐侍中,与大内相、右相共同审议王国军政要事并作出决定;左
地名。即今内蒙古呼和浩特平原(亦称土默川)。秦汉以前称※云中川,北魏时称※敕勒川,隋唐时期称※白道川。五代时期又称哈罗川。辽金以后称丰州滩或丰州川。其前后史地沿革、民族居迁详“丰州滩”(198页)。
西域古国名。王治卢城(今伊西洱库尔以东的帕米尔一带)。西汉武帝(前141一前87年在位)时有户1000,口7000,兵3000。衣服类乌孙,俗与子合同。居民从事游牧。属西域都护。
隋时对台湾高山族先民的称谓。古越人后裔,三国时称“山夷”。当时已普遍从事农业,并饲养家畜,据《隋书·流求传》载:“土宜稻、梁、黍、麻豆、赤豆、胡豆、黑豆等”,“尤多猪、鸡”。生产工具主要仍为石器,耕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