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鲁忒
见“兀鲁”(107页)。
见“兀鲁”(107页)。
元地方军政机构。隶陕西行中书省。辖黄河以东盐州、夏州等西夏故地。武宗至大三年(1310)置,治察罕脑儿(汉语称白海,在今内蒙古乌审旗南)。原为世祖子安西王忙哥剌分地,置有蒙古4千户。大德十一年(130
1586—1621明末卫藏藏巴汗地方政权建立者。又作藏巴汗噶玛彭措南杰。藏族。兴厦巴后人。其父才丹多吉在噶玛派及青海却图汗支持下,控制日喀则及其附近地区,建政,有第巴藏巴(即藏巴汗)之称。父卒,嗣位。
唐代招抚契丹所置州名。唐太宗贞观二十二年(648),契丹大贺氏部落联盟首领窟哥举部附唐,唐置松漠都督府,以大贺氏八部之一伏部中分离而置匹黎州,以原部辱纥主(部落首领)为刺史以统之,隶松漠府。武则天万岁
见“耶律倍”(1303页)。
即辽上京。在今内蒙古巴林左旗林东镇南2里处。神册三年(918)建京城,初名皇都。会同元年(938),改为上京临潢府。在辽国军事、政治、经济上占有重要地位。解放后,经考古工作者考察,查清故城的规模和街道
元地方政区名。简称辽阳行中书省、辽阳行省。至元元年(1264),蒙古汗国首置北京行省(治今内蒙古宁城西大名城),镇抚辽东、西地区,旋改置宣慰司,直属中书省。六年(1269)又立东京行省,治东京(今辽阳
书名。简称《归真要道》,亦音译“米尔萨德”。清初回族经师※伍遵契译。原著为波斯文。作者为德黑兰的阿布杜拉(活动于十三世纪中叶)。成书于希吉来历(回教、即伊斯兰教历) 618年(宋嘉定十四年、1221)
明镇戍海南岛防区的军事机构。洪武五年(1372),改海南分司置,仍辖原海南分司东西2所。六年,改东西2所为左右2所,翌年又添置中、前、后3所,后来又陆续在儋州、万州、昌化、清澜、南山、水会置所,辖内共
藏语音译。意为商业税。指旧时西藏地方政府派官员或包税人,在各季节性农牧交换的商业集会地点,向参加交换的农、牧民商人等征收的交易税。一般以交易品总额的大约十分之一计征。西藏民主改革后已废除。且对农牧交换
见“亦力克卫”(87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