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蕃碉门安抚司
元代宣政院所辖吐蕃等路地方官署名。元朝建政后,陆续占领吐蕃等路地区,任官管理,清查户籍,驻军防守。至元元年(1264),置总制院。命乌思藏高僧八思巴国师(后升号帝师)领院事,以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全境事务;二十五年(1288),改总制院为宣政院,仍以帝师领院事,遂成定制。该安抚司,治今四川天全,隶属吐蕃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今西藏东部及四川、云南藏族聚居地区)。大德二年(1298)正月,改为碉门、鱼通、黎雅、长河西、宁远军民宣抚司。
元代宣政院所辖吐蕃等路地方官署名。元朝建政后,陆续占领吐蕃等路地区,任官管理,清查户籍,驻军防守。至元元年(1264),置总制院。命乌思藏高僧八思巴国师(后升号帝师)领院事,以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全境事务;二十五年(1288),改总制院为宣政院,仍以帝师领院事,遂成定制。该安抚司,治今四川天全,隶属吐蕃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今西藏东部及四川、云南藏族聚居地区)。大德二年(1298)正月,改为碉门、鱼通、黎雅、长河西、宁远军民宣抚司。
传说中的一种毒虫。最早见于《左传》:“皿虫为蛊”。《隋书·地理志》:“五月五日聚百种虫,大者至蛇,小者至虱,合置器中,命自相啖,余一种存者留之,蛇则曰蛇蛊,虱则曰虱蛊,行以杀人。因食入人腹内,食其五藏
见“昃勃极烈”(1408页)。
藏语音译,意为“队伍”,俗称“百姓”。旧时四川阿坝藏族地区土司制下的一个社会等级。分别依附于土司和寺庙。向各自的属主领种份地,纳粮当差。世代束缚在份地上。乏嗣者,其份地和财产由近亲继承,或由土司派人接
清代青海藏族部落分支名。一称安图族、南兔族。为多伦厄托克安图、阿萨克、克列玉、克阿永、克叶尔济、克拉尔济、克典巴七族之合称。玉树二十五族之一。驻通天河西南岸。北接玉树、娘磋,西南界扎武。有百户1员,驻
见“西夜”(691页)。
奚(又作库莫奚)族部落名。为早期五部之一。最早见于《周书》。据该书称:“库莫奚,※鲜卑之别种也。其先为※慕容晃所破,窜于松漠之间,后种类渐多,分为五部:一曰※辱纥主,二曰※莫贺弗,三曰※契个,四曰※木
①汉代对游牧于辽东一带鲜卑人的称呼。自汉初,东胡为匈奴冒顿单于(前209—前174年在位)所破,部分余众“远窜辽东塞外”,“别依鲜卑山”,故名。与汉时战时和,战时常入扰辽东,和时则诣辽东受赏赐,往来于
见“文都寺”(388页)。
唐代回鹘贵族、重臣。亦称颉于迦斯。天亲可汗(779—789在位)时,擢为相。历仕天亲、忠贞、奉诚3可汗。建中二年(781),代天亲可汗接见唐册立使源休。忠诚可汗时常领兵在外,与吐蕃争战。贞元六年(79
见“旧五代史”(5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