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魏律令
见“北魏律令”(535页)。
见“北魏律令”(535页)。
见“锡伯族”(2364页)。
(507—或509—555) 东魏、北齐将领。亦作潘相乐,字相贵。一说为鲜卑破多罗氏(孝文帝时改为潘氏)。广宁石门(今内蒙古境内)人。一说本为广宗(今河北威县东)大族,北魏时分镇北边,遂居家。怀朔镇将
渤海王国置。为东平府依郭州,领县不详(史只载东平府辖5州共18县)。州治故址即今黑龙江省密山县东南临湖村西废墟,有在该省依兰县附近等说(详“东平府”)。辽灭渤海后废,其民似被辽太祖迁至今辽宁新民县至开
傈僳语音译,意为“互助”、“换工”。解放前云南省怒江傈僳族地区在生产上的一种换工互助协作形式。多在贫苦农户之间进行,以弥补劳力和牲畜之不足。一般有较固定的换工集团,常在该集团内彼此换工。通常是人工换人
西域古城名。见《后汉书·西域传》。位于车师后部,为戊部候所居,又名候城。即《汉书·西域传》后城。《新唐书·西域传》作可汗浮图城。唐贞观十四年(640)平高昌,于此置庭州,寻废。显庆三年(658)复置,
?—1224金朝酷吏。女真族。蒲察氏。以吏起身,久为宣宗完颜珣所信用,声势显赫。为人残刻,人人皆知其蠹国害民而不敢言。兴定(1217—1222)中,乘驸马仆散阿海之狱,大肆株连,使朝臣人人自危。正大元
清光绪朝广西壮族农民反抗土司首领。古零(今马山县境)人。壮族。光绪年间(1875—1908),古零土司对辖区百姓肆意苛索,民不聊生。十三年(1887),号召当地群众拒绝交纳各种摊派,并焚毁土司衙门。土
见“夫余”(223页)。
唐代南诏职官名。为3个管理赋税的官员之一。见“南诏官制”(1594页)。
农业耕作方法。俗称“二牛抬扛”。始于西汉,南诏时期已传入云南。唐人樊绰曾记述了这一生产方式,“每耕田用三尺犁,格长丈余,两牛相去七、八尺,一佃人前牵牛,一佃人持按犁辕,一佃人秉耒”。《南诏画卷》中有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