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剌除
见“哈剌出”(1635页)。
见“哈剌出”(1635页)。
回族族谱名。初辑于明万历四十七年(1619),由蒲氏之八世孙蒲携南与其子孙共同编修。清道光二十八年(1848)、咸丰五年(1855)、光绪七年(1881)、三十三年(1907)五次重修。1913年付印
西突厥东厢(左厢)※五咄陆之一。一作胡禄屋。居碎叶川(今楚河)东。西突厥乙毗咄陆可汗时(638—641年在位),势渐强,曾起兵反咄陆,败之于白水胡城(前苏联奇姆肯特东)。唐永徽二年(651),阿史那贺
?—1792清代武官。索伦人。姓阿拉尔氏。隶正黄旗。初以马甲驻京补亲军,后因功晋二等侍卫。乾隆五十二年(1787),从征台湾,参与镇压林爽文领导的起义。五十七年(1792),廓尔喀侵扰后藏时,从将军福
藏语音译,意为“平民”。吐蕃社会等级之一。不同于奴隶,有一定的人身自由和经济权力。有纳税义务,但可不承担劳役。是时该等级人数不甚多。
?—22西汉末期夫余国王。建平元年(公元前6年),遣使聘高句骊,令琉璃王交质子,王子惧,未行,他遂发兵5万攻高句骊。遇大雪,不利,师还。新朝王莽始建国元年(公元9年),复遣人责令琉璃王以小事大之礼事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济尔玛泰卫。永乐十年(1412)八月,与兀剌等10卫同时设立,在今内蒙古海拉尔市东海拉尔河支流威托海河流域。
一作朱邪赤心,即“李国昌”(1036页)。
明代东蒙古喀尔喀(罕哈)万户之一部分。亦译外喀尔喀七部,向称外喀尔喀。正德五年(1510),达延汗统一东蒙古六万户,不久将喀尔喀万户西部地区及属民(即外喀尔喀)封予第十一子格哷森扎(格列山只台吉)。后
见“蒙古政教史”(2340页)。
①契丹部族名。辽圣宗时(982—1031)以所俘唐古(※党项)族民户所置,为圣宗三十四部之一。其部民原为契丹皇族诸宫卫奴隶,后户口蕃息,时圣宗释免奴隶,置部,取得平民地位。设节度使统领,隶北府。部族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