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人命
解放前粤北瑶族内部一种惩罚制度。村内有人被杀,通常死者家属及外家亲属齐集一起,向凶手索取极高的赔偿,包括身价费、抚恤费、眼泪费、埋葬费等等,有些村寨头人故意挑拨,扩大事态,从中渔利。如当事者无力偿付,往往牵累近房及远房。若凶手不允,会被投入山谷中摔死,或发生械斗。解放后被废除。
解放前粤北瑶族内部一种惩罚制度。村内有人被杀,通常死者家属及外家亲属齐集一起,向凶手索取极高的赔偿,包括身价费、抚恤费、眼泪费、埋葬费等等,有些村寨头人故意挑拨,扩大事态,从中渔利。如当事者无力偿付,往往牵累近房及远房。若凶手不允,会被投入山谷中摔死,或发生械斗。解放后被废除。
元代云南永昌府(今保山)南窝布朗族头人。延祐五年(1318),与阿娄艮等起事,杀镇将,夺驿马。云南行省遣参政汪中(申)前往镇压。自八月至次年五月,南窝等地寨栅被毁,百姓遭杀戮,避走箐野。阿娄艮降,余众
珞巴族义都部落习俗。流行于西藏自治区察隅地方。旧时收买勇士杀死仇敌是复仇的办法之一。收买的对象,一般为外氏族人,这样对方失去警惕,可以比较容易接近仇敌。收买勇士的价格较昂,一般要20头牛左右。代价讲定
金代取女真族进士所设的科目。大定十一年(1171),初议设。十三年(1173)八月,初次举行,考场设于中都悯忠寺(今北京法源寺),试题为如何尽得天下之贤才而用之,俾各尽其能(大意)。徒单镒等27人及第
藏传佛教举行法事的一种称谓。《元史·释老传》载:西番僧“若岁时祝厘祷祠之常,号称好事者”,“有曰出朵儿,华言出水济六道也。”藏语cho gtor ma,译为“出水济道”,举行法事时,以食物投于水中,以
?—1659明末清初云南元江土知府、抗清志士。字岳生。傣族。一说原为元江土司族属,世守他郎寨,土司绝嗣,嵩杀其族长老木龙遂为土知府;一说是“世袭土府”。自幼勤奋好学,读书不倦,筑楼藏书数万卷。为政遵守
1680—1730清宗室。满洲镶白。爱新觉罗氏。※康熙帝第七子,※雍正帝之弟。康熙三十五年(1696),随军征准噶尔部噶尔丹。三十七年(1698),封多罗贝勒。四十八年(1709),晋封多罗淳群郡王。
汉代西域官名。东汉顺帝永建六年(131),以伊吾卢(今新疆哈密县境)傍近西域,匈奴常抄掠之,汉复令开设屯田。置之,掌管屯田事务。
?—1742清代西藏地方官员。全称为萨古巴益喜策丹、萨古巴罗桑尊珠,汉籍作色固鼐。藏族。原为班禅卓尼尔。康熙五十六年(1717),拉藏汗与准噶尔军战于达木,经五世班禅调解,未遂。雍正五年(1727),
见“讨赛篱”(614页)。
水族神祗人物。又作六铎公、略铎。相传为水书之创始人。因通晓汉文,将天干地支、二十八宿、五行相生相克、八卦六爻按水语编成水书。由于被恶神嫉恨陷害烧坏了右手和水书。用左手重新书写,成反字或倒字,故又称反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