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都督
见“左都督”(458页)。
见“左都督”(458页)。
见“也孙铁木儿”(143页)。
见“商卓特巴”(2093页)。
蒙古语音译。一作不兰奚。指官府收留的流散人口和牲畜。唐、宋时有语曰:“阑遗”,意为:路有遗物,官方阑(截)取之,待人认领,否则入官。是为此语之语源。元代社会多逃亡农民及驱口,流散四方,世祖至元二十年(
州名。西魏置。治所在上县(今陕西绥德县)。隋改雕阴郡,唐复置,多次移治,曾改为上郡。隶夏州定难军,五代后党项据其地,宋时与西夏多次争夺,相继据其地。宋熙宁三年(1070)废为绥德城,隶延州,元符二年(
五代时继南诏、大长和国之后建立的政权和国号。亦作“天兴国”,又说为“兴源国”或“兴元国”。后唐天成三年(大长和国天应二年,928),剑川节度使杨干贞(白蛮)杀大长和国末代主郑隆亶,立清平官赵善政(白蛮
苗族以前没有本族文字,1905年英国传教士柏格理(Samuel Pollard)与苗族人士杨雅各、汉族人士李斯提反等为居住在云南省昭通、彝良、大关、永善、巧家、武定、禄丰、禄劝、楚雄、曲靖、宣威,贵州
壮族传统节日。亦作吃立节,每年从夏历十二月三十日下午始,至次日凌晨黎明止。主要活动:下午清扫室内外,在门旁、神龛贴新对联,特别要更换香炉中的炉灰,以示除旧迎新;当晚,各家杀鸡宰鸭备酒肉祭祖,然后合家吃
白族传统歌舞集会。白族称“观三南”。每年夏历四月二十三至二十五日,以村为单位组成数十人乃至上百人的歌舞队伍。两前导手执杨柳枝和牦牛尾或花手巾,即兴而歌,其后紧随乐队,唱队,舞队,沿着洱海边的村寨载歌载
南诏名产。又称红藤杖或朱藤杖。《太平御览》卷995引《云南记》云:“云南出藤,其色如米,小者以为马策,大者可为柱杖。”传说赤藤杖乃赤龙胡须所变,滇池水神将此献给人间。韩愈的《赤藤杖歌》有“共传滇神出水
见“耶律贤”(130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