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乌尔珲山卫。永乐五年(1407)二月,与阿剌山等4卫同时设立。在前苏联波谢特湾、图们江北乌尔珲山地区。
清内蒙古诸旗之一。在今内蒙古自治区昭乌达盟南部。东界奈曼旗,西界喀喇沁旗,南界土默特旗,北界翁牛特旗。元为辽王分地,明为蒙古喀尔喀部所据,后自该部析出一部,称敖汉(蒙古语意为“老大”)部。向役属于察哈
1800—?清代云南西双版纳召片领(意为“广大土地之主”)。傣族。车里军民宣慰使※刀太和子。嘉庆七年(1802),父卒,嗣职,时年2岁,清廷命其叔刀太康为代行宣慰使职务。八年至十三年(1803—180
又称堆噶本公署或阿里噶本。“堆”藏语意“上部”,指后藏之阿里地区;“噶本”藏语意为“营官”。原西藏地方政府所辖专区级行政机构之一。设四品俗官2人、管家2人,驻噶尔宗。商务总管,分管该宗事务,并兼任边境
即“峨昌”(1866页)。
清加强统治青海蒙古之条款。雍正二年(1724),青海蒙古和硕特部罗卜藏丹津之乱平定后,抚远大将军年羹尧奏准施行。主要内容有6方面:一、不准青海蒙古人自称盟长,并扰累番众。二、不准和硕特部兼并喀尔喀、辉
拉祜语音译,意为“老姑娘”。详见“敲哈毛”(2462页)。
见“桑哥”(1963页)。
?—1793清朝将领。满洲镶黄旗人。多拉尔氏。世居黑龙江。乾隆二十年(1755),以索伦马甲从征准噶尔部达瓦齐叛乱,擒辉特台吉巴雅尔,因功擢二等侍卫,寻迁头等,授骑都尉加一云骑尉。二十五年(1760)
壮族民间风味食品与祭品。流行于广西柳江、融安、鹿寨、柳城等地。主要于三月三及其以后的各种祭祀与节日食用,平时亦可食。制法:将当地特产的一种无毒可食的黄香花(壮语称“花显”,形状与香气如丁花,其叶不像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