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知政事
官名。简称参政。唐、宋始置。辽、夏、金、元沿之。辽南面朝官中书省下设参知政事。金尚书省置2员,从二品,与左、右丞同为执政官,佐宰相治省事。元中统元年(1260),忽必烈即位后,于中书省置参政1员,多时增至4员。至顺元年(1330),定置2员。至元七至八年(1270—1271),二十四至二十八年、至大二年至四年(1309—1311),尚书省亦置之。《元史·百官志一》:参政“从二品。副宰相以参大政,而其职亚于右、左丞”。各行中书省亦设此职。
官名。简称参政。唐、宋始置。辽、夏、金、元沿之。辽南面朝官中书省下设参知政事。金尚书省置2员,从二品,与左、右丞同为执政官,佐宰相治省事。元中统元年(1260),忽必烈即位后,于中书省置参政1员,多时增至4员。至顺元年(1330),定置2员。至元七至八年(1270—1271),二十四至二十八年、至大二年至四年(1309—1311),尚书省亦置之。《元史·百官志一》:参政“从二品。副宰相以参大政,而其职亚于右、左丞”。各行中书省亦设此职。
见“硕德八剌”(2029页)。
明代西藏地方官员。又称喃卡藏卜或仲钦南喀桑布。藏族。属杰氏家族。15世纪人。帕竹政权代理官长仁钦桑波之子。帕竹查巴坚赞时,被委任为拉萨西南乃乌宗本(《明史》称“牛儿宗寨”),故称“乃乌巴”。尊奉宗喀巴
拉祜语音译。解放前云南省澜沧县糯福区一带拉祜族农民对自给自足阶层的称谓。占有一定数量的水田和旱地,有较为齐备的生产工具和牛,但不雇长、短工,也不放高利贷,自食其力,一般不愁食穿,相当于汉族地区的中农阶
即“安答”(902页)。
1949年5月出版,铅印,16开,折叠式,东北画报社印刷。1947年4月23日召开内蒙古人民代表会议,通过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施政纲领和暂行组织大纲。5月1日正式成立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该刊汇编了这
明代西蒙古法规。亦称《旧卫拉特法典》,以别于1640年的《蒙古卫拉特法典》(《察津毕其格》)。法典全文已失传,现仅存8个片断,载帕拉斯《蒙古民族历史资料集》。据其内容,史界一般认为制订于瓦剌四部(即四
意同“朝贡”(2173页)。
为蒙古王公守陵墓者。例由阿拉特(平民)中指派专人负责陵墓的管理、祭祀、承担祭祀费用,终生从事此役。按墓主生前品级定服役者的数目。《(嘉庆)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751:顺治九年(1652)规定:蒙古亲王
?—约526北魏宗室。字昙宝。鲜卑元氏(拓跋氏)。文成帝※拓跋濬孙,齐郡王元简子,河间王元若嗣子。幼敏慧,受孝文帝之爱。太和二十一年(497),继河间王爵。宣武帝时,拜定州刺史。娶帝舅高偃女、高皇后妹
部分彝族的自称。他称孟武。主要分布在云南省元阳、金平、弥勒、罗平、西畴、镇源、祥云等县。译见“彝族”(259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