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日其卡
即“卡什刻”(545页)。
即“卡什刻”(545页)。
准噶尔时期天山南路货币。“普尔”,维吾尔语意为“文”。质以红铜制成。故又称红钱或普尔红钱。制小而厚,式椭圆,首微锐,中无方孔。策妄阿拉布坦统治时,正面铸其名,背面附维吾尔文。每当大台吉新立,钱面皆易名
明代互市术语。指官方马市开市前,由明朝主持互市官员按规定的购马数额筹备马价银,部分用以支付马价,部分用于事先购买粮食、布帛、锅釜等物资,备以交换马匹。抚赏银不在其中。市本来源主要由兵部库贮马价银拨发各
金代女真族姓氏之一。居曷懒兀主(今吉林延边境海兰江)、隆州(治吉林农安县)怕里干山等地。金亡北宋后,有的迁居中原地区。后改汉姓曰张。
努尔哈赤夺取明沈阳、辽阳的战争。后金天命六年(1621)三月初十,努尔哈赤统大军直取沈阳,明守城总兵官贺世贤中努尔哈赤诱敌出城决战之计,统领亲兵千员出城迎战,全军覆没,贺世贤战死。后金军乘机夺取东门,
见“且兰县”(558页)。
维吾尔语音译,又译帕特玛、巴特曼。①重量单位:1巴特满等于8噶尔布尔或64察拉克,一察拉克重16斤(各地不一,亦有重20斤、10斤者)。 ②容量单位:清代乾隆年间初定1巴特满合仓斛4石5斗,后改为5石
清代新疆锡伯族聚居单位。乾隆二十九年(1764),清政府为加强伊犁边防,自盛京(今沈阳)移锡伯族千余名官兵及其眷属,至新疆伊犁河南岸驻屯,计口授田,使自耕自食。以所部分八旗,每旗设一屯,故称“八屯”。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满州源流考》作三岔河卫。永乐六年(1408)二月,女真野人首领贾令哈、火秃等56人来朝,以其居地置卫,与弗朵秃河等11卫同时设立,今人考在今吉林省扶余县西北三岔河流域。
壮族先民骆越、乌浒、僚人的饮水方式。流传于今两广云贵等地。最早见于《汉书·贾捐之传》:“骆越之人,父子同川而浴,相习以鼻饮”。其后,《太平寰宇记》“贵州风俗”条引《异物志》称:“乌浒,南蛮之别名也。巢
锡伯族婚俗之一。主要流行于新疆察布查尔锡伯族自治县等地。按照传统,新娘在结婚满月后,要回娘家住1个月,故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