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粤
见“南越”(1587页)。
见“南越”(1587页)。
明代云南湾甸傣族首领。初受麓川宣慰使思伦法委为湾甸陶孟。永乐三年(1405),升湾甸长官司为州(治今云南昌宁县西南湾甸镇),以其为知州,赐印章、金牌。四年,明廷以湾甸道里险远,改每年朝贡为三年一贡,如
彝语音译。意为土地出租者不供应种子,佃种者交纳粮食产量的1/3为地租。旧时流行于四川凉山美姑巴普、三河以达地区彝族奴隶社会中的一种剥削制度。属于实物地租活租,多实行于高山轮歇地,休耕期间不纳租。出租者
即“嫩真”(2482页)。
清代新疆货币铸造机构。乾隆三十一年(1766)建置于乌什。开铸之法,与※阿克苏铸局相同。钱文以六分给纳铜人,四分交给官府充当兵饷。其六分之内,复抽十分之二,供支饷用。贡铜及官采铜料,全充兵饷。其钱,正
1578—1651明末清初青海曲藏寺(广济寺)高僧。藏族。出生于多隆噶来之康撒尔地方。于居钦·南嘉贝桑处出家,在热哇堆扎仓拜达隆扎巴洛哲嘉措为师,学习《集类学》和《因明学》。在哲蚌寺郭芒扎仓拜玉康·格
参见“牛录额真”(358页)、“佐领”(1087页)。
即“蒙古黄金史”(2341页)。
明代地方官吏兼并黎族土地的一种重要手段。明王朝每次镇压黎族人民起义后都往往没收黎族大量的山林和土地,如万历二十八年(1600)镇压琼山以马矢为首的黎族起义后,掠夺土地63顷98亩;四十二年(1614)
明代茶法之一。即由国家发给茶引,令商贾至产茶地自买茶叶。初,茶每引100斤,纳钱200文,后增至1000文。不足一引的发给“由帖”(茶由),每由60斤,输钱600文。“茶引”与“由帖”,相当于购销证。
蒙古族古代宴客习俗。饮食时主人先尝一口以示无毒。一作“口到”。蒙古族自古就十分好客,乐施善予。萧大亨《夷俗记》载:“有生平不相知识,或贫或馁,不必卑辞哀请,直入其幕而坐之,主人食即以其食剖而分之。以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