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剋部
契丹部族名。据《辽史·国语解》:“北剋、南剋,掌军官名,犹汉南北军之职”。统和十二年(994),以※奚府二剋所辖民户分置2部,南剋部为其一。原民为所俘奴隶,时获释免,取得平民地位。设节度使统领,隶北府。部族军属东北部统军司。《百官志》载有奚王南剋军详稳司,以剋官为长。
契丹部族名。据《辽史·国语解》:“北剋、南剋,掌军官名,犹汉南北军之职”。统和十二年(994),以※奚府二剋所辖民户分置2部,南剋部为其一。原民为所俘奴隶,时获释免,取得平民地位。设节度使统领,隶北府。部族军属东北部统军司。《百官志》载有奚王南剋军详稳司,以剋官为长。
清代新疆地区名。见《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等书。明代为西蒙古土尔扈特部牧地,后属准噶尔部。清乾隆二十八年(1763),设参赞大臣,隶伊犁将军。辖区东至乌隆古河,北至额尔齐斯河,南至阿鲁沁达,西至爱古斯哈
西魏、北周大臣。字达摩。代郡武川(今内蒙古武川西南)人。其先世原居漠北,与鲜卑拓跋氏俱起,以部落名为姓。西魏司空※若干惠子。少深沉,有识度。大统(535—551)末,袭父爵长乐郡公,尚宇文泰女。西魏废
见“耶律弘基”(1308页)。
清代文献对部分高山族的称谓。泛指居住在凤山县(今属台东县)境傀儡山周围的高山族。据《番俗六考》:共有“番社”54个。他们居于深山险隘,少与外人接触,自幼习镖刀,弓矢,“镖箭一发无逸”。主要以狩猎为生,
见“清孝端文皇后”(2113页)。
藏语称“门拉莫钦波”,清译“摩罗木”或“默朗穆”,意为“大愿法会”。通称“传大召”。始于明永乐七年(1409),宗喀巴为纪念释迦牟尼,于藏历正月,在拉萨大昭寺倡办了一次讲论佛经、发愿祈祷的宗教法会(即
西夏文译佛经。汉文译者佚名。西夏文译者题款载为大明皇帝和皇太后御译,是为惠宗及其母梁氏皇太后。木刻梵夹本。计107面,每面6行,行17字。后有发愿文12面,为元皇庆元年(1312)作。除记述佛教在东土
云南小乘佛教四大教派之一。流行于云南德宏、保山等地。为部分傣族、布朗族、德昂族所信奉。其特征是可杀牲和饲养鸡、猪。僧侣分为帕(沙弥)、都(比丘)、祜巴(都统长老)、沙密(沙门统长老)、僧伽罗阁(僧主长
?—388十六国时期西秦建立者。陇西鲜卑人。※乞伏司繁子。初随父附前秦苻坚。晋太元元年(376),父卒,嗣领部众,代镇勇士川(今甘肃榆中大营川)。随苻坚南征晋,命为前将军,率领先锋骑。淝水之战后,乘坚
见“佟佳江”(109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