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凉武王
见“秃发乌孤”(1084页)。
见“秃发乌孤”(1084页)。
亦作赛斐。满语音译,汉称木匙或木匕。东北满族及其他民族所普遍使用的一种食具。《三朝北盟会编》卷4有金代女真人使用此食具的记载。长约4寸,上锐下丰,削木而成,燎以火,曲其柄,佩于带上,用以代箸。
以汇兑、存银和放银为业务的票店。也称票号、银号。过去银两使用要自己携带或委托镖局护送。票庄出现后,承办汇兑业务,使用银两者,不必携带,可通过票庄,将银两在甲地存入,凭汇票至乙地取用。办理银两存放,可以
见“拖雷”(1365页)。
见“亦攀丹”(872页)。
参见“壮戏”(887页)。
元代诸色户计之一。蒙元时称伊斯兰教教士为答失蛮,元代定户籍,列之为诸色户计之一,与僧、道、也里可温户等享有免除差发徭役的待遇。规定须在回回寺内住坐,不得经营产业。实际上常开张店肆,下海贸易,并荫蔽世俗
见“荆州蛮”(1583页)。
金代牌符。又称递牌。初,女真人尚无文字,诸部长各刻信牌,交互驰驿。至完颜杨割(盈歌,1053—1103在位)时,采用完颜阿骨打建议,禁诸部擅制牌号,自是号令乃一。完颜阿骨打建国后于收国二年(1116)
汉代乌桓人所敬仰的圣山。据《后汉书·乌桓鲜卑列传》,位于辽东西北数千里处。一说在今内蒙古巴林左旗北。其俗:人死,称死者神灵归赤山,如汉人言死者魂神归泰山。
见“耶律阿保机”(132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