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善法
旧时西藏地方法律之一。亦称“佛门十善”。源于吐蕃时期,后逐渐成为西藏社会一般道德规范和某些法典之蓝本。其内容:不杀生造罪;不偷盗财物;不与他人邪淫;不谎言妄语;不挑拨离间;不恶言咒骂;不散布流言;不仇视害人;不邪见不违因果;不贪欲。佛教徒认为,行“十善法”,能达到“治身”、“治言”和“治心”之目的,即佛教所皈依之“身、语、意”三宝。
旧时西藏地方法律之一。亦称“佛门十善”。源于吐蕃时期,后逐渐成为西藏社会一般道德规范和某些法典之蓝本。其内容:不杀生造罪;不偷盗财物;不与他人邪淫;不谎言妄语;不挑拨离间;不恶言咒骂;不散布流言;不仇视害人;不邪见不违因果;不贪欲。佛教徒认为,行“十善法”,能达到“治身”、“治言”和“治心”之目的,即佛教所皈依之“身、语、意”三宝。
见“坠斤部”(1260页)。
见“乞列思”(122页)。
元代蒙古族人民反抗活动之一。元顺帝至正十二年(1352),在全国风起云涌的红巾军大起义影响下,皇太子爱猷识理达腊所属五投下领地发生暴动,元廷派遣翰林学士承旨阔怯前往镇压,暴动失败。
?—1651清朝将领。察哈尔部人。蒙古族。父图尔奇叶尔登率众归后金,授三等副将世职。天聪八年(1634),父卒袭职。崇德元年(1636),从征明,败明巡抚袁应泰兵。又从征克什克腾。六年(1641),围
旧时西藏东部一隅的割据土酋。又作“甘南木王”、“呷纳木王”、“波密王”、“噶朗木第巴”。藏语音译,“噶朗木”意为“天”或“上”;“第巴”意为“酋长”、“头人”。相传吐蕃第八代王止贡赞普被其大臣所杀,赞
解放前云南独龙等一些少数民族用以判断盗窃等案件一种习惯方法。独龙族人视盗窃为最可耻之事,若发现偷盗嫌疑,经家族长调解未决,便用铁锅把水煮开,再放进蜂蜡和一块石子,被告者要伸手将锅内石子取出,若手被烫伤
突厥语tagharchi音译。官名。taghar意为“口袋”、“布袋”,加词缀chi表示职司,直译为“掌管口袋者”。其职责为征收实物税,向军队提供粮食。※叶尔羌汗国有此官职。
见“回离保”(781页)。
见“军主”(925页)。
蒙古国宗王。又译不者克。孛儿只斤氏。※成吉思汗孙,※拖雷子。骁勇善骑射。元太宗七年(1235),随拔都西征。九年,与蒙哥率军2万、船2百艘,大败钦察、阿速,擒杀钦察首领八赤蛮、阿速首领合赤儿·兀古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