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杂字”(838页)。
明清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明代置,治今湖北来凤县西南。清初,以安抚使向国泰归附,令世袭原职。雍正十三年(1735),改土归流后,辖地并入来凤县。
古县名。原为夜郎国小邑之一,作※鉤町国。秦置县。汉初,复为夜郎小邑。元鼎六年(前111)复置。属牂柯郡,治所在今云南广南。蜀汉时,自牂柯郡分出属兴古郡。南朝梁废。今其地有苗、布依等民族居之。
书名。吴长元编著。16卷。该书记载北京史地沿革及名胜古迹,有八旗各佐领驻地、亲王以至贝子公侯府邸所在及逸闻掌故,对研究满族史有一定参考价值。有乾隆五十三年(1788)、光绪二年(1876)刻本及196
①辽封爵。耶律仁先受封。仁先,辽皇族。燕王瑰引子。重熙十六年(1047)迁北院大王。十八年,与皇太弟重元为先锋,攻西夏。清宁九年(1063),受命平重元之乱,进封宋王。咸雍元年(1065)改封辽王。
旧时土族土地租佃形式。亦称香烟地。始于明朝。流行于青海土族地区。明朝将土田分为官田与民田两种,并以土地作为庄田赐予寺院,寺院再将土地租给农民,收租以酥油和肉类为主,故名。此租为定额租,无论收成丰歉,乃
见“于阗”(58页)。
见“甘南事变”(483页)。
明官修编年体史料长编。500册,共2925卷。明史馆撰。其主要资料来源于明朝宫廷档案。起明太祖朱元璋,至明熹宗朱由校止,凡15朝,后人又补辑崇祯朝17卷。有关明代的政治、经济、军事、灾祥、祭祀、营造、
见“阿刺知院”(122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