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珠布丹桑
见“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七世”(1861页)。
见“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七世”(1861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维吾尔语。职司办理工程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五、七品不等。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苗族契约。苗族原无文字,遇借贷时则结草为契。以草1本准银10两计之。请中人为凭证,借债者授债权者草本为据。无利息时只凭草本讨还借贷。尚有结绳合符估治计息之契据。
约1573—1658明末清初伊斯兰教著译家和经师。名涯,以字行,别署“真回老人”。金陵(今南京市)人。回族。先祖天方(今阿拉伯)人。明洪武(1368—1398)年间,因朝贡至京(今南京),在钦天监任职
蒙古都儿鲁斤(迭儿列斤)诸部之一。又作翁吉剌、弘吉列、晃吉剌、雍吉烈、瓮吉里、翁吉剌惕等。《辽史》译作王纪剌,《金史》译作广吉剌、光吉剌。为一较大游牧部落,有许多分支,主要是亦乞列思、豁罗剌思、斡勤忽
清朝将领。字秀清。纳西族。云南丽江人。行武,因奋勇克城功历保官阶。咸同间,参预镇压杜文秀起义军,赏换花翎,以都司尽先补用。光绪十一年(1885),随杨玉科出兵南关,抗击法国侵略军。因功保游击加副将衔。
即“苴仁”(1333页)。
又作世佐领。清代八旗佐领的名称之一。八旗基层组织及其首领之称。其首领,为世职官之一。从清太祖努尔哈赤时起至清入关后,其来源有:(1)率领族、属人丁归附者,即以其人丁编设佐领,令率领人或其子孙为管理者。
? —1766清代蒙古王公。土默特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木巴子。居归化城(今呼和浩特),隶左翼。乾隆二十年(1755),献马300匹助军征准噶尔部达瓦齐于伊犁,叙功授一等台吉,命乾清门行走。二十一年,
木结构建筑。又称吊楼。流行于贵州、广西、湖南西部壮、土家、苗、布依、侗、水等民族地区。为在房舍的一侧临空扩建的住房,好似吊在主建筑一边,故名。有的在下面支撑木柱。多住人,或放杂物。下面可作养畜或堆杂物
书名。清果亲王允礼撰。上下两卷。雍正八年(1730),准噶尔侵扰西藏,移达赖喇嘛于泰宁。十二年(1734),准噶尔请和,清廷命作者往泰宁,办理达赖喇嘛返藏事。此书即其以游记体裁逐日所记往返途中亲见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