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普
即“巴补”(404页)。
即“巴补”(404页)。
明清时期对仫佬族先民的称谓。又称穆佬、木老、姆佬或木老苗。为元明时期“木娄苗”后裔。分布于贵州省南部与广西相邻一带,尤以今罗城县最为集中。明王朝在其地区实行土流合治,推行封建统治,屯田戍兵,垦荒设堡,
见“宰赛”(1949页)。
古县名。东汉献帝初平四年(193),将原充国县南部境土析出置此县。成汉时(304—347),又将西充国县并入。因其初为“蛮夷”之地,故加“国”字。南朝梁时改为南部县,即今四川南部县地。
见“真相台吉”(1819页)。
见“阮里河卫”(933页)。
清代对喇嘛教高级僧人的一种封号。“法王”之意。地位低于呼图克图。凡受此号者,皆由清政府给予敕印,并得实行转世。
元代印活字版西夏文佛经时对活字的称呼。
见“阿吾勒”(1207页)。
藏语音译。又称米扎,意为“贵族”或“上等人”。西藏封建农奴制社会统治阶级中享有政治、经济特权的阶层。一般指由封建王朝和西藏地方封建政权封赐世袭爵位及领地和农(牧)奴的世俗农奴主。在地方政府中担任较高官
明代蒙古贵族。汉文史籍作那竹台吉。孛儿只斤氏。※达延汗孙,※巴尔斯博罗特济农第七子。幼亡,无领地,无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