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唾壶
元代蒙古宫殿吐痰用具。《元史·舆服志》载:“唾壶,制以银,宽缘,虚腹,有盖,黄金涂之”。据马可波罗亲眼所见,凡大臣入朝时,随身带唾壶,殿内不许吐痰于地。欲唾时,揭开壶盖,向上行礼表示歉意后,吐痰入壶,以保持殿内的清洁。
元代蒙古宫殿吐痰用具。《元史·舆服志》载:“唾壶,制以银,宽缘,虚腹,有盖,黄金涂之”。据马可波罗亲眼所见,凡大臣入朝时,随身带唾壶,殿内不许吐痰于地。欲唾时,揭开壶盖,向上行礼表示歉意后,吐痰入壶,以保持殿内的清洁。
书名。金末元初人王鄂撰。4卷。鄂(1191—1274)字百一,亦作百翼,曹州东明(今属山东省)人,金正大元年(1224)登进士第一,哀宗时为左右司员外郎。金亡降元,官至翰林学士承旨。是书为鄂随哀宗在蔡
?—1773清代藏族王公。七世达赖喇嘛之兄,索诺木达尔扎之子。雍正十三年(1735),承袭桑日、桑珠颇章和桑耶庄园,清赐予阿齐图达尔罕头衔及印章。乾隆九年(1744),袭父辅国公爵。多次参与典礼、巡游
南齐地志学家。武陵人。撰有《武陵记》、《沅陵记》、《沅川记》等地志,又有《神壤记》,均享有盛名,大多已佚。有些内容已由王谟辑于《汉唐地理书钞》或由陈运溶辑于《荆湘地记》中。在《史记正义》、《后汉书注》
亦称永佃地。清末汉族农民为开垦或租种蒙民地,缴纳一定地租而获得使用权的土地。一般在契经约上注明“永远管业”字样。只准汉人退还,不许蒙民回赎。这种关系的形成,有的因蒙古业主负债于耕种者,无力偿还,将土地
?—1784清朝将领。甘肃西宁(今属青海省)人(一说为固原人)。回族,乾隆五年(1740),由行伍拔把总。十七年至二十二年(1752—1757)累升至千总。后随军西征蒙古准噶尔部,平定阿睦尔撒纳之叛乱
见“甲喇额真”(559页)。
托忒语音译,准噶尔税务官员。一译卡拉罕、哈尔罕。准噶尔统治西北地区时派驻天山南路各城的征税人。并肩负稽查户口、赋役造册等任务。
?—1585明代云南罗雄州土官。彝族。初,其父为罗雄州(治今云南罗平县东北)营长,嘉靖(1522—1566)中,被土知州者浚杀害,母怀孕被夺后,生继荣。及长,屡图替生父报仇。者浚年老,以其袭土知州职,
见“答剌麻八剌”(2240页)。
唐朝突厥族将领。武德九年(626)七月,受颉利可汗命,使唐以观虚实,宣称可汗兵百万已发,被李世民拘于门下省,渭桥之盟后获释归。贞观四年(630),护送炀帝之萧后入朝,授左领军将军。同年,颉利可汗兵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