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普剌”(2289页)。
?—1641清初将领。蒙古察哈尔部人。姓乌弥。初为察哈尔部大臣。天聪八年(1634),察哈尔林丹汗兵败后,率200余户从哈屯河归附后金,隶蒙古正黄旗。崇德元年(1636),授一等男爵。三年(1638)
清内蒙古诸旗之一。即今内蒙古自治区伊克昭盟鄂托克旗。牧地东、北界鄂尔多斯右翼后旗,西界察罕托辉,南界右翼前旗。汉朔方郡南境,唐宥州地,明为达延汗右翼三万户之一袄儿都司(即鄂尔多斯)济农衮必里克所据。后
①见“耶律棠古”(1322页)。 ②见“蒲速”(2319页)。
元代河流名。今蒙古国鄂尔浑河上游之一支。发源于哈剌和林山。“哈剌”意为“黑”,“和林”一说意为“岩团”,一说意为“营帐”,即“黑岩团”或“黑营帐”。《元史·地理志》称成吉思汗、窝阔台汗时所建都城哈剌和
契丹语,为一地方单位※石烈(相当于“县”,或“乡”)的名称。契丹开国初,创※宫卫制(斡鲁朵),诸宫卫与部族下置石烈。帖鲁为※遥里部下之一石烈。
金代女真语借用辽代契丹语的官名。诸乣和诸移里堇司中的小官,掌本乣差役等事。位于※详稳、※麽忽之下。
参见“安达”(902页)。
?—688唐代吐谷浑可汗。又作诺贺钵、诺遏钵、诺褐拔等。慕容氏。※慕容顺子。初受封燕王。唐贞观九年(635),父为臣下所杀后,嗣立。因年幼,大臣争权,国中大乱,获唐兵部尚书侯君集兵援,始平乱。次年,请
见“丙兔”(49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