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
州名。唐武德五年(622),析珠崖郡地置。治所在义伦,辖义伦、昌化、感恩、富罗县地。天宝元年(742),改为昌化郡。乾元元年(758),复为儋州。宋熙宁六年(1073),改为昌化军。南宋绍兴六年(1136)废,十四年(1144),复置昌化军,领宜伦、感恩、昌化3县。端平三年(1236),改称南宁军。元代仍为南宁军,辖境依旧。明洪武初复为儋州,仍领3县。洪武十九年(1386),以感恩改属崖州。正统五年(1440)省并宜伦县。清代因之。
州名。唐武德五年(622),析珠崖郡地置。治所在义伦,辖义伦、昌化、感恩、富罗县地。天宝元年(742),改为昌化郡。乾元元年(758),复为儋州。宋熙宁六年(1073),改为昌化军。南宋绍兴六年(1136)废,十四年(1144),复置昌化军,领宜伦、感恩、昌化3县。端平三年(1236),改称南宁军。元代仍为南宁军,辖境依旧。明洪武初复为儋州,仍领3县。洪武十九年(1386),以感恩改属崖州。正统五年(1440)省并宜伦县。清代因之。
见“耶律重元”(1316页)。
藏语音译,意为“医算局”。原西藏地方政府所属讲习医药、历算,主要为封建领主治病及编制藏文历书的机构。清康熙十五年(1676),初在药王山之药王庙内传习医药知识,至五十六年(1717)后开始讲习藏医、历
书名。又称《回疆事宜》。清嘉庆九年(1804)蒙古镶黄旗人和宁辑。全书12卷。主要记述哈密、吐鲁番、喀什噶尔参赞大臣所辖南八城事略以及维吾尔族诸王公事迹。附有土尔扈特、土尔扈特汗渥巴锡等略传。风俗等篇
见“昆都伦乌巴什”(1410页)。
?—1874清朝将领。索伦人。姓敖拉氏。世居巴彦街屯,隶西布特哈镶黄旗。咸丰三年(1853),从征江南,镇压太平天国运动。十一年(1861),官记名副都统,赐号法什尚阿巴图鲁。同治元年(1862),授
见“五色四夷国”(267页)。
?—1738清朝蒙古王公。科尔沁部人。博尔济吉特氏。※岱布次子。康熙五十五年(1716),兄阿喇布坦卒,子幼,遂袭札萨克多罗郡王。雍正九年(1731),随清军征准噶尔部噶尔丹策凌。十年,随额驸策凌败准
傈僳语音译,意为“祭祀鬼神”。旧时傈僳族备供品向亡灵进行祭祀的仪式。祭祀规模比另一种祭祀仪式“尼古”要小,且即使家中无病、无灾也可行祭,如逢年过节或杀猪、羊时,饭前都要向祖先或亲友亡灵进行祭祀。
即“客失的迷”(1752页)。
西夏官署名。掌管道教事务。西夏汉文本《杂字》司分部有载。应为西夏《天盛律令》中道士功德司的简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