僧差
旧时藏区差役名。藏语称“扎差”或“扎加”。又称喇嘛差。唐吐蕃时曾有过“三户养僧”或“七户养僧”制,即强制性令七户人家供养一名僧人的生活费用。未见强迫出家为僧的记载。大约清季中晚期,随着封建农奴制的没落,加重对农奴家庭的剥削,宗教负担也因之加重,在劳动力已严重缺乏情况下,仍强迫农奴多子女家庭,以支应差徭名义强迫派一子出家为僧,相传有的地区强迫凡有子之家均需送子入寺为僧。多子者多出,四子家庭第二、四子同时出家。以为制度。多有以此种僧差形式入寺为僧者,入寺实为寺院农奴,多从事苦役。解放后渐废。
旧时藏区差役名。藏语称“扎差”或“扎加”。又称喇嘛差。唐吐蕃时曾有过“三户养僧”或“七户养僧”制,即强制性令七户人家供养一名僧人的生活费用。未见强迫出家为僧的记载。大约清季中晚期,随着封建农奴制的没落,加重对农奴家庭的剥削,宗教负担也因之加重,在劳动力已严重缺乏情况下,仍强迫农奴多子女家庭,以支应差徭名义强迫派一子出家为僧,相传有的地区强迫凡有子之家均需送子入寺为僧。多子者多出,四子家庭第二、四子同时出家。以为制度。多有以此种僧差形式入寺为僧者,入寺实为寺院农奴,多从事苦役。解放后渐废。
河名。又译“土兀剌沐涟”、“秃剌河”、“秃忽剌河”、“笃列河”。即今蒙古国境内之土拉河。与怯绿连河(今克鲁伦河)、斡难河(今鄂嫩河)同被蒙古部人视为“祖宗肇基之地”。蒙古诸部统一前,克烈部北境地也达该
见“妥懽贴睦尔”(1102页)。
1842—1917拉祜族爱国首领。原活动于云南澜沧、沧源一带,清同治(1862—1874)年间,因率拉祜族反清斗争失败,带领数千户拉祜族、傈僳族人民退入西盟山地区定居,以传播佛教和与佤族头人歃血立盟等
金代地方行政建置。天眷元年(1138)以辽上京道改置,治北京路临潢府(今内蒙古巴林左旗东南)。辖大定、广宁、兴中,临潢4府、义州、瑞州、懿州、全州、锦州、兴州、泰州等7节镇州,利州、建州、庆州等3刺史
黄帽派喇嘛庙。俗称“喇嘛库伦”。蒙古名“阿勒泰夏拉苏默”。位于今新疆阿勒泰县附近。清同治九年(1870),大喇嘛棍噶扎勒参主持兴建。有房30余间。盛时有喇嘛200余人。清季曾为西北地区抗俄斗争前哨阵地
清朝武官。蒙古镶白旗人。巴林氏。天聪五年(1631),任牛录章京。八年(1634),以办事能干,不违使命,授牛录章京世职。崇德三年(1638),加世职为三等甲喇章京。是年,随大将军睿亲王多尔衮征明至山
1040—1123宋代西藏佛学家、藏传佛教噶举派第二代祖师。藏族。本名“堆巴噶”,意译“闻喜”,又称米拉协贝多吉。生于西藏西部芒域贡塘地区娘昂杂,属觉色族。先祖为宁玛派信徒,父米拉慧幢以经商为业。7岁
清朝政府与卫拉特蒙古准噶尔部之间的经济交流。自清初起,双方即建立了密切的政治、经济联系。早在巴图尔珲台吉统治时期(1634—1653),其与兄弟子侄俱先后遣使献贡于清,与之一起聚牧的杜尔伯特部、和硕特
元代蒙古官名。放牧大印子马群者及执事官员。时元廷有14道牧地,其“马之群,或千百,或三五十,左股烙以官印,号大印子马。……牧人曰哈赤。有千户、百户、父子相承任事。”(《元史·兵志三》)隶属太仆寺。朝廷
?—前637春秋时晋国大夫。出身于白狄狐氏。字伯行。其女适晋献公,生晋文公重耳。以外戚在晋任职,封大夫。周惠王二十一年(前656),晋国内乱,翌年,其二子狐毛、狐偃随晋公子重耳出亡,入白狄避难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