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咱雅班第达”(1628页)。
清代青、甘、康地区喇嘛僧人的概称。清朝为实行分治,对凡在青海、甘肃、西康地区的佛教僧人概称之为“西蕃喇嘛”,以与其他地区僧人相区别。甘、青、康地区佛教事务由清理藩院和驻西宁办事大臣管理。
见“李存勖”(1030页)。
藏语音译,意为“上师居所”。始于元代。萨迦派中设有此制,有“四大拉让”。在西藏封建农奴制度下,已演变成为活佛、堪布等上层喇嘛管理其私人庄园、牧场、财物,压迫、剥削广大农牧奴和奴隶,并办理其饮食起居等私
见“腾里可汗”(2372页)。
蒙古部名。成吉思汗弟哈布图哈萨尔(哈撒儿)十六世孙乌巴什始称所部为郭尔罗斯。原与科尔沁部同牧,自是分出。其孙布木巴于后金天命九年(1624)随科尔沁台吉奥巴归附后金,屡从征明,御察哈尔部林丹汗侵扰。清
见“玛罕木特”(453页)。
见“喀喇玛特和卓”(2209页)。
见“脱木河卫”(2081页)。
清光绪二十六年(1900)蒙自各族反对法帝国主义侵略的斗争。10世纪末,英、法等国分别入侵云南。光绪十三年(1887),法国强迫清廷将蒙自、蛮耗和广西龙州辟为商埠,并在《中法通商章程》中规定“洋货从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