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见“耶律乙辛”(1306页)。 ②见“耶律弘古”(1308页)。
书名。内蒙古地方志之一。托明总纂。清咸丰二年(1852)成书。木刻本。3册,4卷,3万余字,卷1为疆域、沿革、星野、山川、关隘、古迹、村庄;卷2为风俗、物产、田赋、户口、寺庙;卷3为人物;卷4为艺文。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乾隆十八年(1753),汗车凌从叔父巴图蒙古率众归清。十九年,封札萨克辅国公,建旗。初驻牧扎克拜达里克(喀尔喀赛音诺颜部内)。继迁额克阿喇勒、额尔齐斯。二十三年(1758),定牧于
清政府在归绥(今内蒙古呼和浩特)设立之储粮仓库。有各种不同的名目:“常平仓”,乾隆二十八年(1763)建立,用以平衡粮价,调济市场,为驻防官兵及各厅提供俸米及粮饷,储谷额23000余石;“社仓”,办理
521—586北魏、西魏、北齐、北周、隋官员。字文宗。先世为河西鲜卑秃发氏,西平乐都(今青海乐都)人。太武帝时归北魏,赐姓源氏。北魏中书监源子恭之子。北魏孝庄帝永安(528—530)中,以父功赐爵临颍
书名。初称《伊犁总统事略》。原为汪廷楷辑编,后经祁韵士改订,嘉庆十三年(1808)由伊犁将军松筠审定。全书12卷。一卷叙清廷统一天山南北及伊犁设防兴屯经过。二卷为天山南北路图说。三卷叙南北路境域、山水
书名。亦名《炎徼纪闻》(以白居易诗用《炎徼》泛指西南地区,故名)。明田汝成(约1503—?,字叔禾,钱塘即今浙江杭州市人)撰。书分4卷。凡14篇,成于嘉靖三十七年(1558)。作者历官贵州、广西10余
藏语音译。意为商业税。指旧时西藏地方政府派官员或包税人,在各季节性农牧交换的商业集会地点,向参加交换的农、牧民商人等征收的交易税。一般以交易品总额的大约十分之一计征。西藏民主改革后已废除。且对农牧交换
1537—1609※叶尔羌汗国第四代汗。※拉失德汗第五子。1592~1609年在位。1570年,奉其兄※阿不都·哈林汗之命进兵吐鲁番,俘※速檀马速,归并※东察合台汗国,并向明朝遣使进贡。后为喀什噶尔(
元明傣族土司。唐为茫蛮部重要分布地,元明为傣族先民百夷所居。元至元(1264—1294)中,立孟定路,隶大理金齿等处宣慰使司。治所即今云南耿马县西孟定。总管府建置年代有元至元二十六年(1289)及三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