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作
阿昌语音译,意为“好儿子”。旧时云南阿昌族地区对村社头人的称谓。原为农村公社时期村寨首领,由村社成员共同推举有办事能力和尽心尽力为村社成员服务的人担当,故名“好儿子”。主要职责是主持村社定期分配耕地,指挥群众生产,调解社员纠纷及主持重大宗教祭祀活动。对外代表村社。凡村社重大事情,均与“乌蒙作”(寨老)共同商议。属村社公仆。明、清时期,随着土司制度在当地的建立,便被封建土司加以利用,委任他们为头人,授权其统率所属村寨百姓,并负责派收土司下达的各种钱粮差役,成为土司制度的基层官员。
阿昌语音译,意为“好儿子”。旧时云南阿昌族地区对村社头人的称谓。原为农村公社时期村寨首领,由村社成员共同推举有办事能力和尽心尽力为村社成员服务的人担当,故名“好儿子”。主要职责是主持村社定期分配耕地,指挥群众生产,调解社员纠纷及主持重大宗教祭祀活动。对外代表村社。凡村社重大事情,均与“乌蒙作”(寨老)共同商议。属村社公仆。明、清时期,随着土司制度在当地的建立,便被封建土司加以利用,委任他们为头人,授权其统率所属村寨百姓,并负责派收土司下达的各种钱粮差役,成为土司制度的基层官员。
位于今新疆尼勒克县南约3公里天山深处、喀什河南岸。已发现现存古代采矿竖井10余处,冶炼遗址1处。矿洞竖井内有大量支架圆坑木及大量采矿、碎矿用石器。冶炼遗址发现有经过粗炼的圆龟背形铜锭,以及矿石、炉渣、
参见“布侬”(462页)。
?—1743清朝将领。蒙古镶蓝旗人。姓乌朗罕济勒仙。世居科尔沁。康熙二十三年(1684),袭二等轻车都尉。后历任参领、满洲镶红旗副都统。雍正二年(1724),调蒙古镶红旗副都统。五年(1727),迁蒙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改作硕隆山卫,并说清代硕隆山在呼伦布裕尔(今海拉尔市)东250里。
明代四川土司名。洪武十四年(1381)正月置,秩正七品。二十七年(1394)四月,明廷更定番国贡仪,将其列入全国可按定例朝贡的30长官司之一。永乐十二年(1414)十二月,与松潘地区十五族长官司一道,
女真语音译。亦作“辟刺”, “江”、“河”之意。如“撒合辇必刺”、“斡底必剌”、“忒黑辟剌”等,皆为河名。金代女真人有以所在江河、山(女真语曰“阿邻”)命猛安或谋克名的习俗,故史书中常见某人为某必剌或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当拜塔里克河源,东至鞥克岭,西至特及格尔噶什衮,南至扣波尔,北至札克额沁山梁。有佐领2。会盟于齐齐尔里克盟。康熙二十七年(1688)附清。三十年,授托多额尔德尼札萨克镇国公。五十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东至乌兰布拉克接右翼左旗界,西至库邪图接左翼后旗界,南至鄂罗克依接赛音诺颜部右翼右后旗界,北至特勒图接右翼前旗界。有佐领1。会盟于札克必拉色钦毕都哩雅诺尔盟,札萨克包贝于康熙二十
?—1764卫拉特蒙古杜尔伯特部台吉。绰罗斯氏。达赖台什弟保伊勒登曾孙。乾隆十八年(1753),从“三车凌”附清,封札萨克辅国公。二十年(1755),从清军征达瓦齐,追至天山南路始回返,晋固山贝子。越
明代湖广保靖州土官。又名彭舍怕俾。土家族。宣慰使彭南木杵子。正统六年(1441)十月,赴京贡马。七年,袭保靖(治今湖南保靖县)宣慰使职,诰授怀远将军。十四年(1449),与族人彭南木答相讦奏,既而讲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