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部族军
见“部族军”(1905页)。
见“部族军”(1905页)。
由最年幼之子继承父亲名位和财产的制度。通行于父系氏族前期。当时,实行对偶婚,夫妻关系在年青时尚不稳定,双方各有情人,丈夫只是妻子的主夫。随着年龄的增长和关系的日趋牢固,所生子女方能确定为丈夫的可靠血统
见“巴勒滚”(412页)。
见“木样”(254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永乐十一年(1413)十月,女真首领脱亦脱等来朝,以其居地置卫,以脱亦脱为指挥同知,猛哥弗儿哥为指挥佥事,兀的哥等为副千户等,赐诰印、冠带等。今人考在今黑龙江省依兰县西牡
见“丹却嘉措”(378页)。
苗民起义遗址。位于湖南保靖县境内。清乾隆、嘉庆年间苗民起义时,以此作为重要阵地。以石筑成,有城墙3道,极为坚固,义军曾屡于此抵御和出击清军。城内尚有当年起义军制作火药的碓、磨等遗物。相传有苗族英雄腊乙
见“鄂温克族”(2053页)。
汉末至晋初并州匈奴五部首领。东汉献帝建安二十一年(216),南匈奴呼厨泉单于入朝于魏,被魏王曹操留于邺,分其众为五部,每部立其贵族为帅,称“五部帅”。呼厨泉兄於扶罗子刘豹为左部帅,其余部帅皆以刘氏为之
见“耶里直”(1300页)。
明代甘肃临洮藏族土司。字宗器。※赵英长子。自幼随父居凉州(今甘肃武威),入凉庠。18岁从军。时蒙古瓦剌部入扰凉州,率兵败之于朵浪口,斩获甚多。后受命镇守河湟、永昌,曾率部行边金川铺,遭蒙古兵千骑围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