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尔根
满语音译。满洲人对平民百姓的称谓。是人民、黎庶、齐民等称的同义词,属被统治阶级中的一个阶层。此词,并不是专指满洲、蒙古、汉军中百姓,如“明国伊尔根”,即指明王朝统治下的百姓。后金天聪(1627—1635)间,太宗皇太极曾在八旗内厉行人口增殖政策,以增加统治下的伊尔根。如墨尔根※虾(辖)李国翰因发家粮接济伊尔根之食,4年间使其所辖男丁增加243人,为此由三等提升为二等梅勒章京(爵名);而高拱极所辖人丁较前减少151人,则被革职,谪入伊尔根阶层。
满语音译。满洲人对平民百姓的称谓。是人民、黎庶、齐民等称的同义词,属被统治阶级中的一个阶层。此词,并不是专指满洲、蒙古、汉军中百姓,如“明国伊尔根”,即指明王朝统治下的百姓。后金天聪(1627—1635)间,太宗皇太极曾在八旗内厉行人口增殖政策,以增加统治下的伊尔根。如墨尔根※虾(辖)李国翰因发家粮接济伊尔根之食,4年间使其所辖男丁增加243人,为此由三等提升为二等梅勒章京(爵名);而高拱极所辖人丁较前减少151人,则被革职,谪入伊尔根阶层。
清代藏族土司。在今四川阿坝藏族自治州嘉绒地区。位于阿坝西南部。西、南接甘孜,北连壤塘,东界马尔康,东南与大金邻。分色尔坝、上寨、甲寨、下寨4个区域。语言北部属草地方言,南部属嘉绒方言。清康熙三十九年(
蒙古语音译。清代蒙古官职名。亦称管箭章京(箭长),或佐领。“苏木”蒙古语意为“箭”,相当于满洲之牛录,汉译“佐”或“佐领”。每苏木设苏木章京1名。承札兰章京之命,直接管理本苏木的一切事务,包括处理行政
藏族部落名。在青海省海北刚察县哈尔盖乡,原居黄河南赛仓地方,为刚察“查香措登”(亲属七部落)之一。因与邻部发生草原纠纷,误伤人命,受官府和其它部落攻击,活动受限,生活贫困,遂从原部落分出,携10余户投
见“康佐苗”(2101页)。
清代内蒙古土默特与达拉特两旗交界处因黄河变迁形成的冲积地。地沃,宜于垦种,两旗蒙古王公贵族互相争夺,发生该地归属权的纠纷。光绪十二年(1886),经清廷裁决,四成归达拉特旗,称为“四成地”,六成归土默
族名。又称非牙喀、飞牙喀、尼夫赫、尼古奔、那货克、那害克。俄人称“吉里亚克”。唐称“郡利部”。金称吉里迷、济喇敏、海上女真。元称帖列灭。清称此。赫哲语意为“不穿裤”,是为他称。自称“尼夫赫”,意为“人
?—1161金朝将臣。渤海族遗裔。※郭药师之子。官奉国上将军、南京副留守。贞元三年(1155),南京(今河南开封市)宫殿大火,因罪杖80,削官三级。其人本性轻躁,无方略,及海陵王将伐宋,以其为将门之子
赫哲语音译,意为“鹿角神帽”。又称“胡也刻”。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为萨满的重要神具之一。旧时赫哲族萨满的神帽有初级神帽、鹿角神帽两种。男萨满戴的鹿角神帽(女萨满戴的神帽与初级神帽相似)
古郡名。东汉建安二十年(215)置。治所在九原(今山西忻州市)。西晋惠帝时改晋昌郡,后复旧称。为并州六郡国之一,下领九原、定襄、兴中、广牧、晋昌5县。建武元年(304),新兴匈奴人刘渊于左国城(今山西
见“寿福总管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