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尔哈齐伯克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区官名。维吾尔语音译。职司修建城镇街市、开山修路等事。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区官名。维吾尔语音译。职司修建城镇街市、开山修路等事。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
见“吐迷度”(767页)。
傣语音译。旧时云南西双版纳傣族封建政权中的管船官,负责管理船只的制作和维修,统领船夫,调配使用。在代表等级地位的※“田官等级”中属“十田级”,享有薪俸谷子100挑(每挑约合50斤)。
1671—1703清代漠南蒙古高僧。法号阿旺罗桑丹比坚赞。蒙古族。内蒙古茂明安旗人。斡齐尔台吉之子。康熙十三年(1674),被指定为内齐托音一世的转世灵童。十八年(1679)入归化城(今呼和浩特)小召
见“拔都”(1363页)。
抗日战争时期傅作义部队在绥西阻击日军的战役。1940年1月,日军企图消灭傅作义部队,从平绥、同蒲路沿线各地调集日军3万余人,配有汽车近千辆、坦克数十辆及大炮飞机等,分三路向河套地区进犯。傅作义部避敌锋
突厥语,意为“公驼汗”。西迁回鹘在中亚建立的※喀喇汗王朝最高统治者的称号之一。史载,※萨图克于伊斯兰历三三○年(942—943)在圣战者支援下占领巴拉沙衮(今中亚楚河畔碎叶城东)后,始称“博格拉汗”。
解放前侗族社会的一种经济剥削形式。流行于广西三江侗族自治县。主要存在于有租佃关系的地主和农民之间。有田出租的富户,同时把牛租给佃户饲养和使用。在租牛期间,如母牛产子,则按“主三佃一”分成,不另收牛租。
即“鸿台吉”(2117页)。
近代中国伊斯兰教经师、阿拉伯文书法家。河北沧州人。回族。生于清末民初。世代为伊斯兰教经师。幼承家学,研习阿拉伯文、波斯文及《古兰经》等伊斯兰教经典。享誉华北。善阿拉伯文书法,笔法圆润有力,人皆宝之。其
参见“镇南关”(25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