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克明安部
蒙古部名。本厄鲁特蒙古辉特部,姓伊克明安。乾隆二十年(1755),清军征准噶尔,兵败伊犁,该部首领巴桑台吉因与辉特部虽同姓,而非其族,率300户附清,封辅国公。后拒从辉特部叛清,被清廷迁至黑龙江富裕河、通肯河游牧。编为一旗,归黑龙江将军统辖。
蒙古部名。本厄鲁特蒙古辉特部,姓伊克明安。乾隆二十年(1755),清军征准噶尔,兵败伊犁,该部首领巴桑台吉因与辉特部虽同姓,而非其族,率300户附清,封辅国公。后拒从辉特部叛清,被清廷迁至黑龙江富裕河、通肯河游牧。编为一旗,归黑龙江将军统辖。
越人。秦时为监郡,故多称史监郡。秦始皇为巩固对岭南的统一,发兵50万伐百越,受命开凿运河,沟通湘、漓二水,转运粮饷。河长60余里,流经地势比降度大,故在沿河置陡门26座,舟入陡门,顺次启闭,通过改变水
藏语音译。指在西藏尼泊尔侨民与藏族妇女结婚所生之子女。按传统惯例,女性为藏族,男性属尼籍,其子女在西藏亦享受侨民一切权利。1956年,中、尼两国签订协定,规定其所生子女年满18岁自愿选择国籍。
亦名《皇朝续文献通考》。书名。清末刘锦藻撰。400卷。1921年成书。所记上起乾隆五十一年(1786),下讫宣统三年(1911)。共分30考,其中26考同于《续文献通考》和《清朝文献通考》,余为根据清
参见“抚瑶土官”(1053页)。
门巴族妇女服饰。门巴语音译,意为“披挂在背部的整张毛皮”。相传唐代文成公主入藏时背披毛皮,当地妇女竞相仿效,后相沿成俗。一般为牛犊皮,岩羊皮或麂子皮等,以周围有白毛者为佳。民间以为妇女出门必须披挂此物
1792—1855清代甘肃拉卜楞寺第三世嘉木样活佛。藏族。生于多麦南部(今同仁县保安镇年都乎地区)。其父系清朝官员。乾隆六十年(1795),选为转世灵童。嘉庆二年(1797)赴西藏,经金瓶掣签确定为嘉
1622—1699清代青海广惠寺高僧。藏族。生于多麦南部曲科附近之赞莫纳,从散华活佛出家。先后在西藏郭芒扎仓、达仓热哇堆等地聆听教程,学习经法。获林赛噶居学位。按西藏地方噶丹颇章旨意于顺治九年(165
金代女真人职衔名,社会组织与军队单位名。本为女真人统军首长,金建国后逐渐演变为爵衔名及军事、行政、生产合一的社会组织名称。详见“猛安谋克”。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当克鲁伦河曲处。东至库里叶山接本部右翼中左旗界,西至色尔克山梁接本部右翼中右旗界,南至库得根额里雅接本部中末旗界,北至巴颜乌兰山接本部中右后旗界。有佐领1。会盟于克鲁伦巴尔和屯盟
见“好儿趁”(93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