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谷
见“纳若”(1266页)。
见“纳若”(1266页)。
明朝官员。字天翼。白族。云南大理府(今大理市)喜洲上洪坪人。弘治十五年(1502)中进士,授大理寺评事。为官清正,执法严明,对横行霸道的宦党也“如法判拟,不少假借”,故触怒宦官刘瑾,被贬为湖广宁远县丞
15世纪以后越南借用汉字和仿照汉字形式书写越南语所创造的文字,称“喃字”。京族迁入我国后,沿用为本民族民间土俗字。采用汉字构字方法,以汉字表音表义(左边表音,右边表义)。因其笔划过繁,结构复杂,仅限于
即“焦”(2250页)。
清代西藏门隅地区所置宗之一。相当于县。18世纪中设置。位于西藏山南地区东南部、娘江曲沿岸。其地处西藏与不丹、印度往来的要隘通道。松赞干布时代,门隅为赞普亲自绘制《吐蕃地图》中的罗刹女左手心。座落于此地
①(1692—1765)清代蒙古族杰出数学家、天文学家。字静庵。蒙古正白族人。康熙九年(1670),被选入钦天监学习天文、历象和数学。由于刻苦学习,深入探究,独立思考,成绩突出。康熙五十一年(1712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东至伯尔柯接军台界,西至布图接本部左翼中旗及右翼后旗界,南至雅喇接军台界,北至哈喇陀罗海接杜尔伯特游牧界。有佐领1。会盟于札克必拉色钦毕都哩雅诺尔盟。康熙二十七年(1688),喀
见“夏河”(1848页)。
清代八旗汉军人等放弃旗籍编入民籍(或绿营)的称谓。与满、蒙官兵出旗外任民职或析入绿营为官充兵者不同。乾隆时,主要为解决满洲旗人生计而提倡此法,先京师而后风行全国各驻防地。其规定大致如下:(1)从乾隆七
土族民间供奉的神物。又称“五台护法”。流行于青海互助、民和、大通等地。为一支长约4尺的箭,上有一绺绺红绿布条、布带,箭的颈中挂一串铜铃和铜板,作为神物供奉在庙里或家中。相传源自历史上吐谷浑王阿柴(才)
契丹死刑之一。即活埋。《辽史·刑法志》称: “生瘗……归于重法”。辽太祖神册三年(918),“皇弟迭烈哥谋叛,事觉,知有罪当诛,预为营圹,而诸戚请免。……涅里衮自缢圹中,并以奴女古、叛人曷鲁只生瘗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