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蚌·南喀杰岑
明代西藏地方官员。藏族。15世纪人。属杰族,或称格族。《西藏王臣记》载,其先祖历任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内相,赤松德赞时执法大臣。至其父格·释迦明该族已历20代。初依附帕木竹巴政权阐化王查巴杰岑,先后任西藏仁蚌宗宗本、曲弥万户长、萨迦大寺之本钦。该家族以仁蚌宗地区为基地发展起来,故称其后裔为第巴仁蚌巴。该家族对仁蚌地区的开发多有贡献,曾主持缮写《甘珠尔》经,此经存于泽当寺。后出家查嘎佳卧寺,任甘丹吉寺住持。
明代西藏地方官员。藏族。15世纪人。属杰族,或称格族。《西藏王臣记》载,其先祖历任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内相,赤松德赞时执法大臣。至其父格·释迦明该族已历20代。初依附帕木竹巴政权阐化王查巴杰岑,先后任西藏仁蚌宗宗本、曲弥万户长、萨迦大寺之本钦。该家族以仁蚌宗地区为基地发展起来,故称其后裔为第巴仁蚌巴。该家族对仁蚌地区的开发多有贡献,曾主持缮写《甘珠尔》经,此经存于泽当寺。后出家查嘎佳卧寺,任甘丹吉寺住持。
?—1551明嘉靖年间苗民起义首领。贵州铜仁(治在今铜仁县)人。苗族。※龙子贤、※龙母叟等率领的腊尔山苗民起义失败后,于嘉靖二十七年(1548),与苗民吴黑苗等率领腊尔山苗民起义,继续与明军斗争,俘获
契丹早期部落名。为※古八部之一。始见于《魏书》中的“显祖纪”和“勿吉传”,而该书“契丹传”和《辽史》均不载。据契丹古老传说,一神人乘白马,与一天女驾青牛车相遇※木叶山,结为夫妇,生8子,后繁衍为8部。
赫哲族婚仪习俗。流行于今黑龙江省同江县一带。过去赫哲族结婚,有的将新娘接回后,即进夫家拜天地成婚;同江县一带则新娘被接来后,不马上进夫家,而与陪伴来的兄嫂弟妹等被安置在另一家暂住。当日晚,新郎及其亲友
吐蕃统一前小邦首领。藏语意为“洛昂牧马人”。初居今后藏娘曲河一带。后臣服于传说的第八代赞普止贡赞普,成为属民。后借比武之机,杀死赞普,在娘曲河流域的娘若香波堡称王,止贡赞普3子外逃,遂将止贡妃掠为己有
1228—1370元代伊斯兰教经师。本名不鲁罕丁。查者例绵(今伊朗卡泽伦城)人。大商人。元皇庆年间(1312—1313),随贡使来泉州,住排铺衔,修回回教(即伊斯兰教),受邀主持清净礼拜寺,任“摄思廉
?—1196金朝大臣。本名外留。女真族。隆州(今吉林农安)人。尼庞古氏。通女真小字及汉字。世宗大定十三年(1173)进士。历任隆安教授、即墨主簿、国子助教、近侍局直长。为世宗所器重,被誉为“可用”之人
古代对我国东北地区诸族的泛称。东北,即我国东北部地区的简称,范围因时代不同有大小之别;夷,通指“东夷”,即我国东部地区的诸少数民族,所指也因时代不同有异。分布在松花江、黑龙江中下游流域的※肃慎族,刘宋
见“塔兰奇”(2157页)。
即“马訾水”(179页)。
旧时茫蛮、苗等民族对其君长、酋长之称呼。亦称猛、莽。《蛮书》:“茫是其君之号”。《炎徼纪闻》:“苗人称其酋长曰茫”。《荆南苗俗记》:“茫,苗称酋长也”。现沧源佤族语言中仍称官为“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