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根钱
民国时期广西凌乐县政府对当地瑶等民族一种敲榨性剥削。当地县府掌握一部分“官田”,若要租种,首先携带鸡、酒等礼物去县衙申请租种,主管人同意后给划出一块土地,按播种籽面积先收取若干银元(1斤种籽面积,收取1块银元),名曰:“交根”,始发执照。这只是取得租佃权利,而租额则每年与政府对半分成,是一种残酷剥削。
民国时期广西凌乐县政府对当地瑶等民族一种敲榨性剥削。当地县府掌握一部分“官田”,若要租种,首先携带鸡、酒等礼物去县衙申请租种,主管人同意后给划出一块土地,按播种籽面积先收取若干银元(1斤种籽面积,收取1块银元),名曰:“交根”,始发执照。这只是取得租佃权利,而租额则每年与政府对半分成,是一种残酷剥削。
拓跋鲜卑北魏前期之分权互督地方官制。北魏建国后,对占领的大片汉人聚居农业区域,既袭用汉魏旧制,又实行三长官制以加强控制。天赐三年(406),道武帝拓跋珪正式设置地方官,“诸州置三刺史、郡置三太守、县置
见“宇文觉”(897页)。
1776—1829清朝宗室。满族,爱新觉罗氏。太祖※努尔哈赤次子礼亲王※代善后裔,礼恭亲王永恩长子。好学,善诗文,尤悉国故。自号汲修主人,又号檀樽主人。嘉庆七年(1802),封不入八分辅国公,授散秩大
见“甫门卫”(1047页)。
1876—1947清末民国时官吏。蒙古正白羊群旗人。幼年在私塾读书,学蒙文、满文。16岁任苏鲁克长。20岁任正白牛群旗副总管。光绪二十六年(1900),奉命向清政府奉送贡品,到北京,时值八国联军与义和
1885—1938近代白族政治活动家和法学家。字蓉溪,又字熔西、膺希。笔名崇实。云南大理喜洲人。张氏为南诏、大理国白族大姓之一,至清代因民族歧视而附会为祖籍“江南凤阳人”。祖张其仁为道光六年(1826
旧时部分土族地区封建地租剥削形式之一。地主为避免差役、田赋,将部分土地租给佃户,不收取租粮,而由佃户承担地主全部或大部土地的粮差派款等。兼有劳役地租与实物地租两重性质。
见“賨人”(2294页)。
即“主儿勤”(620页)。
1810—?藏族高僧。塔秀·曲窘嘉措第四世活佛。生于青海宗喀山脉同仁所属之恰吉鲁喀。由七世班禅丹白尼玛确认为转世灵童。5岁以大格西·阿旺索巴为师,7岁于根敦亚培前受居土戒与沙弥戒,取是名。14岁入德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