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路
见“兀鲁”(107页)。
见“兀鲁”(107页)。
回族墓碑。地在云南晋宁县昆阳城西郊月山坡之西侧。明永乐三年(1405),回族航海家郑和(原名马和)为父马哈只所立。红砂石质,高6尺,宽2.7尺,碑额呈半圆形。碑首镌刻篆文“故马公墓志铭”6字。铭文13
?—1774清代卫拉特蒙古土尔扈特部贵族。※阿玉奇汗弟纳扎尔玛穆特之曾孙,※渥巴锡族弟。初随父兄驻牧额济勒河(今伏尔加河)流域。其祖父乌巴什多尔济曾于雍正九年(1731)遣使赴西藏礼佛。乾隆三十五年(
伊儿汗国第十六代汗。蒙古孛儿只斤氏。伊儿汗※旭烈兀后裔,麻合马之子。元顺帝至元元年(1335),不赛因汗死,无嗣,诸王争立,内乱迭起。五年(1339),被哈剌察儿(亦称洒克哈散)立为汗。辖地伊剌克(今
古国名。五代后晋天福二年(937)云南白蛮大姓段思平建立的封建政权。都羊苴咩城(在今云南大理旧县城西),辖今云南全境、四川西南部等地,分八府、四郡、三十七部。农业、畜牧业、手工业和冶铸技术均较发达,生
土官授职凭证(类似委任状而记录有关事项)。清制:凡投诚归顺钦准承袭或封赐的土官,须由兵部武选清吏司给予“号纸”,上书功次来历,宗派亲疏及所授职名。经兵部在此与所存《世职顶辈簿》专页骑缝用印,即将印一半
明代四川土司名。洪武十四年(1381)正月置。秩正七品。治所在今四川松潘境。二十七年(1394),明廷更定蕃国朝贡仪,将其列入全国可按定例朝贡的30长官司之一。永乐十二年(1414),与松潘地区其他1
1242—1285元朝将领。字公理。巩昌盐川镇(今甘肃漳县)人。蒙古汪古部人。巩昌府便宜都总帅※汪世显之孙,※汪德臣长子。宪宗九年(1259),父卒,代为巩昌便宜都总帅,守清居山。次年,拥忽必烈即位,
见“里”(1080页)。
见“苻健”(1342页)。
清代对高山族“番社”中孚有声望的老者称谓。不属村社头人,但重要社务如通事、土目的禀举或请斥革,村社公有土地的给垦或典押等,常由他们签名认许,社内争执,通事、土目也常会同他们予以调处。